白水县人社局:树立“四个意识”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通讯员:李楠 审核:梁会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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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水县人社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强化宗旨意识,发扬务实作风,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切实增强做好人社系统领域内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四种信访工作“意识”,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树立为民“意识”。把企业职工来访、劳动者诉求、为特困企业职工排忧解难,作为人社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严格按照信访工作程序,做好首问负责制,把信访维稳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和创新型工作体系。在接访时做到满怀热情、一片真情、充满感情尽量化解矛盾,使矛盾在不断的减少,控制继续上访的发生。

  树立忧患“意识”。加强宣传引导和化解处置标本兼治,树立“信访无小事”的思想,力求把矛盾解决在初级阶段,避免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扩大宣传面和宣传效果。同时加强普法培训,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提高企业、群众的法制意识,着力解决部分职工“上访有理、纠缠无罪”的错误认识,自觉遵守和维护信访秩序。

  树立服务“意识”。健全完善信访处理机制,实现职工群众的信访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工作过程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做到热情、细致、耐心,用人性、亲情做好信访工作。积极构建新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对争议标的数额不多,案情较为清晰的案件,实行调解前置程序,对当事人陈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减少劳动争议立案率,避免当事人“讼累”。

  树立全局“意识”。人社系统各单位、各股室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针对不同人群,协同作战,研究矛盾和问题,提出措施,化解矛盾。着力建立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两大维权体系,成为群众咨询政策、反映问题的重要平台,畅通与职工群众交流和解决问题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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