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23〕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医疗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常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外公布。《实施细则》的制定背景是什么?主要内容有哪些?与
人社厅发〔2023〕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现将《专业技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司法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人社部函〔2023〕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
人社部函〔2021〕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部署要求及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聚力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人社部发〔2023〕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市民发〔2023〕45号 各区县、开发区民政部门、财政部门、人社部门: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1〕47号
人社部发〔2023〕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公安厅(局)、国资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
陕人社函[2023]173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动力,
陕人社函〔2023〕136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科技局、团市委,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企业、省属企业,行业组织,有关院校: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
陕人社函〔2023〕144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科技局、团市委,省级行业、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科技厅、团省委《关于2022年陕西省职
现将2023年备案的西安瑞丽摄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265家就业培训机构、陕西合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205家创业培训机构、西安轨道交通技工学校等150家失业培训机构备案信息及职业工种向
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汇总目录 一、重点就业群体就业创业培训补贴 二、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 三、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四、企业在岗职工技能培训补贴 五、西安市高技能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23〕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精神,落实国务院2023年重点工作分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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