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秉公仲裁 为民服务

  4月25日,张女士将一面印有“秉公仲裁、为民服务”字样的鲜红锦旗,专程送到了彬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手中,表达了她对该院工作的肯定和个人的真心感谢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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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女士是彬州市某食品经销部的促销员,因上班期间被拉货的叉车绊倒,导致左手肘骨撕脱骨折受伤,由于没有与被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张女士受伤后与被申请人多次协商赔偿事宜,一直被对方拖延推诿不作处理。在久推不办的情况下,张女士向彬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仲裁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和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案件受理后,该委办案人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办案原则,及时办理立案手续,耐心倾听张女士的满腔诉说,安慰张女士的委屈情绪,耐心细致讲解,让张女士明确自己的权利,并立即电话约谈被申请人,向其宣传法律政策,让被申请人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庭审前,又通过电话约谈双方当事人,向双方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庭审中当庭逐步化解了张女士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意见分歧,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张女士得到了医疗费和工资赔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在各类仲裁案件中,该院办案工作人员始终秉承热心服务、耐心倾听群众诉求,认真细致进行政策讲解,严格办案程序的工作理念,切实有效的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处理全过程,实行立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坚持“公正调解、依法仲裁”的原则,依依法规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彬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张妮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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