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社局:小案不小办,彰显法制道德观

  “谢谢你们帮我主持公道,通过这个案子,今后我一定要学法守法,依法维权,再不会做出损人害己的事情了。”这是储某向汉阴县劳动仲裁院感谢之语。

  2022年4月7日,储某到汉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反映某饮食服务公司因其与一名管理人员发生口角纠纷,公司听信一面之词强行将其辞退,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和当月工资,为证明其劳动关系,储某提交了一份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立案受理后,县仲裁委向某饮食服务公司发出了应诉通知等法律文书,该公司及时提交了答辩状。办理该案件的仲裁员在翻阅案卷时发现,储某提交的劳动合同书与某饮食服务公司提交的答辩书所加盖公章有差异。办案仲裁员细心对比分析后,认为储某有伪造公章嫌疑,本着化解矛盾纠纷、不激化不扩大原则,通知申请人储某来进一步了解情况。开始,储某拒不承认其错误行为,坚持劳动合同是真实的。在仲裁员与之耐心谈心,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守法诚信角度进行启发教育和释法说理,告知其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时,“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及时改正错误,还有补救可能,储某终于意识和承认了错误。原来,储某与某饮食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没有认识到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自己随手将合同丢失,现在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担心公司不认可其劳动关系,私自模仿公司公章重新制作了一份劳动合同。仲裁员在了解到储某的真实想法后,鉴于其没有造成实际后果,且能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对其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告知其必须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依法维权,本来是合理合法的要求,因伪造证据变得不合法,不值当。在对储某批评教育后,仲裁员又耐心的向被申请人某饮食服务公司宣讲劳动保障法规政策,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到圆满化解。储某表示,本案件对他来说就是一堂生动的法律课和社会课,他将引以为鉴,受益终身。

  近年来汉阴县人社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办案过程之中,充分运用“四心”促调法,热心帮助、耐心解释、诚心解困、公心调解,为群众办好实事,依法、依规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积极树立公道正派的人社服务形象。                          (杨帮贵 张秩山 冯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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