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多举措 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能

  今年以来,商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仲裁效能,树立仲裁良好形象,为全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夯实队伍建设。开展仲裁员、书记员集中学习廉政建设纪律、工作纪律、文明接待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要求仲裁员勤政廉洁、干净干事,牢固树立组织、工作、生活纪律观念,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效能,树立公正仲裁的意识。

  注重限时办结。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调裁结合、以裁促调,注重调解。坚持协调联动、多方参与,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合力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对群体性工资争议案件畅通“绿色通道”,采取快立、快审、快结等措施,尽量减少案件当事人的诉累,为劳动者排忧解难,做到一般案件30天结案,特殊案件,经仲裁委主任批准,延长至45天结案。

  提升办案效能。积极采取“一案四调”工作模式(即:受理前调解、举证期满后调解、开庭审理前调解、庭审过程中调解、做出裁决前调解)的调解体系。征询当事人意愿,在未正式立案前,通过电话、约见等方式联系被申请人,就仲裁请求、争议焦点、证据材料等对双方进行调解,把劳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开庭审理前,注意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和法律疏导工作。在开庭审理中,让当事人充分清楚自己的主张和反驳的理由是否能到仲裁庭的认可,有的放矢的做当事人调解工作。庭审后,对双方争议争议较大、矛盾激烈的案件给当事人一定的时间和空间,适时予以引导。

  建立研讨制度。定期组织疑难案件研讨会,对遇到的疑难问题和疑难案件统一讨论,各抒已见,通过研讨全面提高仲裁员的整体业务水平。通过典型案例和疑难案件分析会等方式交流办案经验,提高办案技巧,缩短办案周期。(徐钰 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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