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健全劳动争议处置机制 提高劳动仲裁服务质效

  近年来,千阳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和专业化水平为主线,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仲裁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加强调裁衔接,提高办案水平,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仲裁庭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严格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调解仲裁业务规范化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投资5.3万元,完成仲裁庭规范化建设,提升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的严肃性和威严性,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向机构实体化,办案专业化、法制化和高效化方向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为解决各种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基层调解组织建设顺利推进。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进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社会团体、基层调解组织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全面提高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做好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指导所辖用人单位调解组织规范化开展工作,提高调解组织社会公信力,力争将50%的争议化解在用人单位内部,积极构建调裁一体化工作格局,保证争议处理的一贯性、连续性和有效性。

  办案质量大幅提升。严把立案受理关,严格执行案件的管辖规定,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权,注重调解,始终把调解贯穿于仲裁案件的始终,提高调解成功率,使“重调解、慎裁决”落到实处。2021年度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4件,时限内案件结案率为100%,涉案金额222.66万元。优化办案程序,重事实、讲证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劳动争议。做到有访必接、有理必诉、有诉必理,让广大人民群众申诉有门、维权有路,尽心尽力书写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民生答卷。(李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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