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友好,社保安心:以“双向赋能”夯实共同富裕根基

  (评论员:杨永忠  初审:杨通达 央行   终审:杨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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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和社会保障,是民生工作的两大支柱。长期以来,二者被分置于经济发展的不同环节加以考量——就业被视为经济增长的因变量,社会保障被视为经济发展的“稳定器”或“减震阀”。然而,在“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的新形势下,这种“分别考量”的传统思路亟需转向“双向赋能”的新范式。

  何为“双向赋能”?简言之,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是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性的根基所在,而健全的社保体系则为就业友好型发展提供稳定预期。二者互为表里、相辅相成。

  从“就业端”看,高质量充分就业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源头活水”。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运行,归根结底依赖于高质量的就业创造和合理的劳动收入分配。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强调产业发展与就业扩容的同步演进,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质生产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当劳动者拥有稳定就业和合理报酬,社保基金的“蓄水池”才能持续充盈。

  从“社保端”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能够有效缓解劳动者的后顾之忧,提升其抵御失业、工伤、疾病等风险的能力,从而增强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与安全性。特别是在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健全的社保制度能够减少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焦虑,促进劳动力在城乡、区域、行业间的自由流动,打破制约就业友好的体制机制壁垒。

  二者协同发力,共同构成共同富裕的“双轮驱动”。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侧重于初次分配的公平与效率,社保制度改革侧重于再分配的调节与兜底——既做大“蛋糕”,又分好“蛋糕”,这正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当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面临的挑战。当前,就业市场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使传统劳动密集型岗位面临被替代的风险,而新兴技术岗位对劳动者技能提出了更高要求,“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同时,新就业形态从业者规模已达数千万人,但劳动关系模糊、社保参保率低,给社保基金的长期平衡带来不确定性。现行社保制度设计主要基于标准劳动关系,对灵活就业、平台用工等非标准就业形态的包容性不足,跨地区等因素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社保关系的顺畅转移。

  破解这些难题,需要在制度层面实现更深层次的协同。要加快建立人工智能就业影响监测预警应对体系,构建就业友好型技术发展路径,加强财政、货币、就业、产业、价格等政策的协同发力。要推动社保制度从“广覆盖”向“高质量”跃升,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统一政策规范、待遇标准,促进劳动力流动。唯有让就业与社保真正实现“双向赋能”,民生之基才能更加牢固,共同富裕之路才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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