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人社局多措施切实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能力

   白水县人社局仲裁院坚持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及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文件精神,立足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大局,围绕调解仲裁“四化”建设、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扎实有效开展工作,进一步发挥调解仲裁在提高就业质量、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中的制度优势,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积极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接待劳动者来访,有力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共调处案件44起,不予受理16起,受理28起,其中调解8起,裁决14起,正在审理6起。涉案劳动者28人,无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涉案金额180余万元。受理案件中涉及经济补偿(赔偿)金6起、工伤保险12起、补缴养老保险3起、确认劳动关系5起、劳动报酬2起。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办案质量。在学习提升方面,仲裁院全体工作人员注重日常学习提升综合素质,每2周开展一次股室内部劳动法律法规学习及经典案例评析;积极利用局系统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就业宣传”等专项活动,开展贴近人民群众的法律宣传;加强与周边县市的交流和学习,共同分析案情,交流办案心得,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提升我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搞好服务,有效化解矛盾。在办案效率上突出一个“快”字,即接到一方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第一时间与另一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及时约定时间对案件进行调解,力促案件处理快立、快调、快结;在办案方式上突出一个“活”字,即充分运用就地办案,电话调解等简便灵活的方式调解劳动人事争议;在办案效果上突出一个“便”字,即深入用人单位开展工作,为企业和职工及时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提供便利条件,减轻路途费用负担;在办案结束后突出一个“助”字,即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给用人单位分析产生争议的原因,向用人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弥补工作漏洞,避免争议案件再次发生。

  三是以调为落脚点,抓紧抓准调解矛盾。按照“以调为主,以裁为辅”的原则,找准仲裁案件问题着力点,抓住矛盾的关键点,寻找解决问题的共同点,通过“未立先调、边立边调、庭审再调”的方式,既快又好做好矛盾调处工作,实现了劳资双赢。同时通过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水平,加强与检察院的联系,进一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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