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登门服务 促和谐

  为推进人社部“法治人社、志愿青春,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贯彻党中央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加强劳动争议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进一步发挥调解仲裁在提高就业质量、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中的制度优势,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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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白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走进劳动者家中成功调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人韩某系某供电公司员工,2001年3月参加工作,工龄已有21年,双方于2021年5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未为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申请人遂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白水县仲裁委立案受理后,认真了解和梳理案情,适用简易程序,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详细讲解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并通过“拉家常”等方式摸清双方的诉求“底线”,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因势利导。鉴于申请人韩某身体情况,不能亲自到仲裁庭协商处理,白水县仲裁委青年仲裁员志愿者与用人单位一同走进申请人韩某家中,面对面沟通协商。最终,经过仲裁员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共计给予经济补偿金6万余元,同时为申请人韩某协调办理好医疗、养老保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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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白水县青年仲裁员志愿者来到史官镇供电所,形象生动的讲解劳动法律法规,并以现场问答形式解答用人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劳动争议问题,增强了企业学法、守法以及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进一步营造了和谐劳动关系共商、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展示人社局行风建设成效,提升仲裁工作社会公信力。

  下一步,白水县仲裁委将继续组织优秀仲裁员和工作人员深入全县企业一线,力争在中小企业设立基层调解中心,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从专业角度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充分利用人社部门仲裁资源和乡镇基层调解中心平台,最大程度地将劳资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切实减少劳动争议案件发案率和降低受害人的诉讼成本,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提升白水县仲裁委的服务水平,助力“实力白水、幸福白水、人文白水”的健康发展。(李楠 审核:李耀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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