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创新模式化解异地纠纷

  (作者: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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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初,安康市汉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两份索要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的劳动仲裁申请,工作人员在受理审查时发现,被申请人系外地的一家公司,因市场原因已经裁撤了安康的业务,导致两申请人突然失业且没有合法补偿。工作人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较小,遂向双方建议调解处理,双方均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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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被申请人远在外地无法前来,工作人员通过打电话、发微信,邮寄资料等方式,向双方耐心细致的分析案情,解释法律,从合理合法的角度为双方提供了调解方案和建议。在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其中一名申请人庭前与公司签订了调解协议。另一名申请人因各种顾虑未与公司达成协议,针对未能调解的案件,安康市汉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时受理,并开庭审理,被申请人公司仍因远在外地未到庭参加庭审,依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可以直接缺席裁决。工作人员考虑到申请人的实际利益,公司方的实际困难,以及后期可能形成的异地执行难的问题,故在庭审后仍不厌其烦的继续为双方进行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书。被申请人公司现已将二申请人的补偿款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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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安康市汉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创新优先化解小微争议的工作模式,对标的小、案情简单、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在立案前就进行调解处理,并将调解工作贯穿在整个仲裁活动中。该项工作模式开展以来,工作人员,尤其是窗口工作人员,在搞好接待来访群众的基础上,能够充分调动主观能动性,将被动受理转化为主动协调,同时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养,凭借专业的法律素质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企业减少了诉累,为辖区的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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