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劳动监察大队联合办案,快速调处一宗劳资纠纷案件

  (通讯员:计宁航)

  近日,淳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劳动监察大队联合办案,成功调处一宗劳资纠纷案件。从“互联网+调解”工作平台接案,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劳动监察大队赴用人单位调解,再到劳动者领取拖欠工资,仅用时29小时,从而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近日,淳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了解到闫某在“互联网+调解”平台上反映其公司未按时支付其7月份工资的情况后,立即与县劳动监察大队联系沟通,启动了联合办案模式,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于当天下午通过电话、微信进行调解(本案劳动者闫某已于八月底离职赴南方务工)。当日下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赶赴涉案公司,首先,向双方宣讲了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严肃告知这家公司未及时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其次,进一步核实了拖欠工资金额。该公司代表在听取了工作人员的宣讲后,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即表示,立即按照标准支付拖欠工资,并和闫某进行了电话沟通。为了确保该案公司切实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第二天上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通过微信让该公司代表人发来了工资支付凭证照片,并通过电话和本案劳动者进行了核实。

  该宗劳资纠纷案件的快速成功化解是淳化县在处理劳资纠纷过程中创新工作机制的有益尝试,通过建立联合办案机制,更好地发挥了仲裁和监察在劳动维权方面的作用,既能高效化解劳资纠纷,又能提升劳动维权服务效能。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表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劳动监察大队两部门将继续加强联合办案机制,加大协调配合力度,更好地维护全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关注我们

网权声明 网站简介 网站纠错 互助互利 平台团队 平台联系 在线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