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营造公平有序就业环境”。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出台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的政策”。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话题,笔者认为:
一、核心观点
新就业形态已成为稳就业、促发展、激发社会创新活力的重要支撑,不再是传统就业的补充,是保障民生的关键抓手。
新就业形态具有就业灵活、劳动关系多元、数字技能要求高、平台算法化管理等特征,与传统就业差异显著。
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存在劳动关系界定模糊、社保覆盖不足、算法管理不透明、法律监管滞后、维权困难等突出短板。
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是系统工程,需政府、平台、社会协同,从法治、社保、监管、服务四方面构建适配保障体系。

二、主要建议
健全法律制度
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标准与权益保障规则,做好法律与行业管理衔接。
完善社保体系
探索适配新就业形态的社保缴费方式,鼓励平台分担缴费责任,畅通社保转移接续,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
强化平台监管
建立平台用工报告与算法公开机制,规范抽成、计价、派单规则,完善行业标准,保障劳动者报酬与休息权。
优化服务供给
搭建全国统一权益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维权服务;加强数字技能培训,推动就业从 “生存型” 向 “发展型” 转变。

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具体操作实施细则
(一)实施总原则
紧扣新就业形态发展特性与权益保障短板,立足政府主导、平台主责、社会协同的核心思路,按照“法治筑基、社保兜底、监管纠偏、服务增效”的路径分步推进,兼顾行业发展活力与劳动者权益保障,实现规范发展与民生保障双向共赢,确保各项举措贴合实际、落地见效。
(二)分维度具体操作与实施步骤
(1)健全法律制度:夯实法治保障根基,破解权责模糊难题
本维度由政府牵头主导,司法、人社、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发力,聚焦劳动关系界定、权责划分核心痛点,分阶段完善法律体系、细化实操标准,消除权益保障法律盲区。
- 顶层立法修订:分步完善法律法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牵头,人社部、司法部配合,针对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开展专项修订,增设新就业形态用工专章,明确不同用工场景(平台直签、合作分包、众包模式)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平台协议关系的认定标准,细化加班薪酬、休息休假、工伤赔付、经济补偿等权益的法定依据,杜绝责任推诿空间。
- 配套细则落地:出台地方实操规范。各省(市、自治区)结合本地新业态发展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与实施细则,针对外卖配送、网约车、网络主播等重点行业,细化权责划分清单,明确平台、合作企业、劳动者三方的权利义务,统一劳动纠纷仲裁、诉讼的裁判口径,解决基层执法“无据可依”问题。
- 法行衔接联动:打通制度落地壁垒。建立人社、司法、市场监管、法院、仲裁委跨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开展新业态用工法律适用研讨,统一执法尺度与司法裁判标准,简化劳动纠纷处理流程,降低劳动者维权的法律门槛,实现法律条文与行业管理无缝衔接。
(2)完善社保体系:补齐保障短板,提升抗风险能力
本维度以人社部门为核心,联动财政、税务部门,督促平台履行责任,聚焦社保参保率低、缴费压力大、衔接不畅等问题,定制适配新业态的社保模式,实现社保保障全覆盖、可衔接、易参保。
- 优化社保缴费模式:推行灵活缴费机制。针对新业态劳动者收入波动大的特点,推出弹性缴费档次,允许劳动者按实际收入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打破固定缴费标准限制;开通线上便捷参保通道,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平台APP实现一键参保、停保、缴费,简化参保手续,提升参保便捷度。
- 压实平台缴费责任:分担参保成本压力。出台硬性规定,明确平台企业需按营收比例或用工规模,为新业态劳动者承担部分养老、医疗、职业伤害保险费用,严禁将全部缴费压力转嫁劳动者;将平台社保缴纳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未履行责任的平台依法约谈、处罚并公示。
- 扩大职业伤害保障:全面推开试点成果。总结现有7省市试点经验,取消试点地域限制,将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家政网约工等全部新业态劳动者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范围;简化工伤认定、赔付流程,缩短理赔时限,实现线上申请、快速审核、及时赔付;破除跨平台、跨地域保障壁垒,实现职业伤害保障关系随劳动者流动自动衔接。
- 畅通社保转移接续:破除地域流动壁垒。依托全国社保统筹平台,打通各省社保数据壁垒,实现新业态劳动者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跨省、跨市无障碍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解决劳动者跨区域就业社保断缴、衔接难的问题,保障社保权益不缩水。
(3)强化平台监管:规范用工行为,约束算法无序运行
本维度由市场监管、人社、网信部门联合执法,聚焦平台算法不透明、抽成不合理、休息权受损等问题,建立全流程监管机制,倒逼平台合规用工,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 建立用工备案机制:摸清用工底数。要求各平台企业定期向属地人社部门报送用工数据,包括劳动者数量、用工模式、薪酬标准、抽成比例、派单规则等信息,建立全国统一的新业态用工数据库,实现用工情况动态监测、精准管控,杜绝平台隐匿用工信息、逃避监管。
- 推行算法公开备案:规范算法管理。出台平台算法监管细则,要求平台将派单、计价、奖惩、抽成等核心算法向主管部门备案,并向劳动者公开核心规则,严禁算法歧视、恶意派单、不合理扣款等行为;建立算法审核机制,定期对平台算法开展合规审查,对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算法责令限期整改。
- 规范薪酬休息权益:划定用工红线。明确平台最低薪酬标准,保障劳动者按劳取酬、收入稳定;严格落实休息休假制度,限定单日最长工作时长、强制休息时段,严禁强迫劳动者超时加班、全天候待命;规范平台抽成比例,设定最高抽成上限,杜绝平台恶意克扣劳动报酬。
- 强化联合执法惩戒:压实监管责任。开展新业态用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平台用工不合规、算法侵权、社保漏缴等问题,建立违规平台黑名单;加大惩戒力度,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平台,采取罚款、停业整顿、限制业务拓展等处罚措施,提升监管震慑力。
(4)优化服务供给:打通维权堵点,助力职业发展
本维度由政府牵头,联动工会、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等社会力量,聚焦劳动者维权难、技能弱等问题,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兼顾权益维护与职业提升,推动就业提质升级。
- 搭建全国统一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维权。由国家人社部门牵头,整合政务服务资源,搭建集在线咨询、投诉举报、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工伤申报于一体的全国新业态劳动者权益服务平台,开通PC端、移动端双入口;建立线上纠纷快速调处机制,实现投诉受理、核查、反馈全流程闭环,打通维权“最后一公里”。
- 健全线下维权网络:延伸服务触角。依托各地工会、人社服务大厅、社区服务中心,设立新业态劳动者维权服务站点,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为劳动者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劳动纠纷调解、政策解读等服务;针对跨区域劳动纠纷,建立异地协同调处机制,降低劳动者维权时间、经济成本。
- 开展精准技能培训:推动就业提质。对接数字经济发展需求,由政府补贴、平台配合,开展新业态专属技能培训,涵盖数字素养、平台操作、职业安全、维权知识等内容;针对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定制个性化培训方案,颁发技能认证证书,提升劳动者核心竞争力;搭建就业对接平台,助力劳动者从零散务工的“生存型”就业,转向技能立身的“发展型”就业。
- 凝聚社会协同力量:营造保障氛围。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推动新业态劳动者加入工会,搭建劳资沟通协商平台,引导平台与劳动者平等对话、协商薪酬福利;联合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提升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同时引导平台履行社会责任,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新业态劳动者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保障措施
- 组织保障:成立国家级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方工作,细化责任分工,定期开展工作督导、进度考核,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 资金保障:各级财政设立专项保障资金,用于社保补贴、技能培训、维权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减轻劳动者与平台的资金压力,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 动态优化:跟踪新业态发展趋势与劳动者权益保障新问题、新诉求,定期评估实施成效,及时调整完善操作细则,持续优化权益保障体系,适配行业发展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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