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关于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情况的调研报告

  (作者:刘宏广 董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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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以来,政策制度不断完善,保障群体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经办服务不断改进。从目前来看,群众呼吁最高的是养老金水平的提高,这也是各级政府和经办机构面临的重大课题。麟游县人社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紧密结合村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探索、稳步推进集体经济补助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做细做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第三支点”,迈出可喜一步。现对集体经济补助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情况进行详细调研,结合实际情况谈几点粗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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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体经济补助试点的背景

  (一)养老保障政策不够完善。中、省、市、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中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渠道为个人缴费、财政补贴、集体补助,但政策实施十多年来,只有个人缴费、财政补贴,而集体经济补助一直是个空白,从政策制度层面,筹资渠道仍不健全,中省市一直在积极探索集体经济补助居民养老保险的有效途径,补齐短板。

  (二)参保缴费积极性不高。参保居民对养老保险的认识不高,没有算清个人缴费与养老待遇水平的细账,选择高标准缴费、持续长缴费积极性不高,大多数参保居民一直是按最低标准缴费,特别是缴费满15年后,持续缴费积极性不高,个人账户积累不多,养老待遇结构不合理,个人账户养老金占比不足10%。

  (三)养老保障水平仍然偏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纵向比较,十多年时间实现了翻番增长,由最初的60多元增加到当前人均200多元,但与其他社会保险横向比较、与当前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工资标准及消费水平相比,仍然偏低,未能完全建立明确的增长机制,政策的吸引力、号召力不强,广大城乡居民对于提高待遇保障水平的响声强烈。

  (四)集体经济日益发展壮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党的二十大以来,各级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来抓,各村不断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使村集体经济日益发展壮大,各村不同程度都向村民开展了收益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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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体经济补助试点的现状

  (一)试点范围

  2022年开始,在全县酒房、丈八2个镇的万家城、石家庄、曲家沟3个村开展了集体经济补助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共计959名参保人享受集体经济补助养老保险补助85015元。2023年在全县7个镇33个村开展,13491名参保人享受集体经济补助养老保险364101元,覆盖面达到全县100%的镇,50%的村。

  (二)补助方式

  按个人缴费比例补助:南屋、阁头寺、万家城、张家塬四个村按照个人缴费比例进行补助,最高按个人缴费10%补助300元,最低按个人缴费8%补助45元。

  按户定额补助:石家庄村按户定额补助,每户补助100元,由户内参保人员自行分配记入个人账户。

  按人定额补助:28个村按参保缴费人员定额补助,最高补助100元,最低补助10元。

  (三)资金来源

  两亭镇两亭村、天堂村2个村通过村办企业收益筹集资金,丈八镇桑坪村由村烤烟产业合作社收益筹集资金,九成宫镇栗川村通过企业捐赠筹集资金,其余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资金。

  (四)补助成效

  一是健全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制度。完善了实施办法中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筹资方式,拓宽了筹资渠道,建立了资金筹集的“第三支点”。

  二是推进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调动了参保居民缴费的积极性,激励参保居民坚持长缴、多缴,增加账  户积累,推动了居民养老保险的高质量发展。

  三是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实现了集体经济收益全民共享,促进社会公平,使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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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集体经济补助试点的经验

  (一)积极宣传政策,转变认识积极支持是前提。向镇村集体组织宣传集体经济补助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大意义和各项政策。向参保居民算清集体经济补助到个人账户的细账。争取镇村组织和参保居民的支持配合。

  (二)集体经济为主,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是基础。补助资金以集体经济收益为主,有条件的可以积极争取农业产业补助、驻地企业捐助、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捐赠等多种方式筹集补助资金,拓宽补助资金的筹资渠道。

  (三)坚持一村一策,量力研究补助方案是关键。依据村情,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实行一村一策,差异化补助,在补助方式上、补助额度上,由村集体自行研究确定,不搞一刀切。

  (四)严格补助流程,规范管理补助到账是目的。按照支部提议、两委商议、村民代表决议、受益群众评议,方案公开、结果公开的“四议两公开”研究决策程序,规范集体经济补助的经办管理,做到公开透明,精准记入账户。

  四、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高。部分群众只看眼前,不顾长远,总认为集体补助养老保险记入养老账户就成了“死钱”,不能现取现用,部分群众支持积极性不高。例如酒房镇卞坡村现金补助100元,账户补助30元。

  (二)部门协作不力。集体经济财务收支由农业局监管,补助养老保险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集体经济收益补助到养老保险农业局无明确的文件依据,部分镇村对于支出的合规性存在疑虑。例如丈八镇在研究村上报来的补助方案时,曾经因无农业局明确文件,而被否决。

  (三)补助力度不大。2023年33个村13491名参保人补助364101元,人均仅占26.98元,部分村集体经济收益可观,但用于补助到养老保险的占分红比例很小。

  (四)财政支持不足。眉县、陈仓、金台等周边县区,集体经济补助养老保险后,县财政对集体经济补助部分再对参保人进行补贴,一并记入账户,我县无集体经济补助部分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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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加强集体经济补助的建议

  (一)加强政策宣传。建议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向群众算清细账,引导参保居民转变观念,坚持早参保,长缴费,高标准,多缴费,做大个人账户,提升养老待遇水平。积极支持集体经济补助养老保险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建议在试点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并由县政府办或由人社、财政、农业联合印发《麟游县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范性指导文件,给镇村明确的政策依据。

  (三)加大补助力度。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建议有条件的村加大集体经济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助力度,进一步增强政策的吸引力,增加账户积累。

  (四)争取财政支持。建议借鉴周边县区经验,县财政对集体经济补助的居民养老保险进行补贴,单独按比例补贴,或将集体经济补助与个人缴费合并后按缴费档次对应的标准进行补贴。

  (五)争取社会资助。加大与工信、工商联以及县域内企业、在外创业成功人士的联系,动员企业及成功人士回馈家乡,捐资助力父老乡亲缴纳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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