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探索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安康市紫阳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试点工作,自2018年9月拟定工作方案报批,到2019年5月底,历时9个月,圆满完成首次职员等级和晋升调资工作。充分调动了基层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积极发挥了良好的正向激励作用,为后期全面推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达到了试点的预期目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阶段性成效。

一、改革背景

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受机构规格限制发展空间小,工资待遇长期偏低的矛盾十分突出。党中央在审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意见时,专门提出要统筹考虑基层事业单位人员问题。2018年8月19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试点意见》。保持现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等级设置和晋升制度不变,改造现有职员等级。拓宽基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投身公共服务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队伍。这是中央对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

二、做法经过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中央实施意见印发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同志作了批示,同时将试点工作列入省委2019年重点改革任务,专门成立了由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为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相关负责同志,办公室设在省人社厅,负责组织领导试点工作。紫阳县也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责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试点组织实施工作。

(二)落实政策严把关口。严格落实试点工作政策,认真执行“六个不得”即:不得突破试点方案的规定搞变通;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不得自行突破结构比例;不得自行放宽职员等级晋升条件和享受的待遇;不得自行出台职员等级晋升的政策;不得借试点工作突击、违规提拔工作人员。始终将中央试点政策精神贯穿于试点工作全过程。

(三)完善制度稳妥实施。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试点工作的安排意见》《紫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转聘实施办法(试行)》《紫阳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文件,从时间、内容、程序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从考核、管理、晋升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使试点工作要求更加具体化、更具操作性,为后续职员等级常态化晋升提供了制度依据。

(四)深入宣传强化培训。围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政策、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岗位说明书》编制业务、《聘用合同》管理、岗位聘用程序等进行了系统培训。同时,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抽调专人组成政策宣讲组,深入到全县17个镇和20多个情况复杂的县直单位,与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座谈,对发现和反映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以问答形式提升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熟知度,增强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五)夯实基础统筹推进。一是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对全县事业单位岗位重新进行了合理设置,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试点政策确定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数量。二是结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扎实做好事业单位和人员“两定”工作。全面制定岗位说明书,248个事业单位共制定《岗位说明书》4636份。三是除少数因外出学习、请假、因病不在岗等原因未签订聘用合同外,其余392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合同签订率达94%。

(六)择优晋升动态管理。紫阳县在试点过程中,始终坚持标准和省委“三项机制”精神,对“承担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获得县委、县政府及市级以上各类表彰的;承担的工作在市级以上被作为先进典型经验推广的;其他优先晋升的情形”等四类人员予以优先晋升,不搞平均主义,不简单凭资历,实行择优晋升、动态管理。同时对“不能胜任职位职责的,长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受到降级处理或者撤职处分的,其他取消晋升的情形”等五种人员予以取消晋升待遇,实行职员等级晋升动态化管理。

三、主要成效

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已深入人心,多年来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晋升的“天花板”被打破,受到了基层事业单位普遍欢迎。

(一)编制人事有机统一。紫阳县结合机构改革,对事业单位根据编制重新进行岗位设置,编制了《岗位说明书》。有效地解决了机关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转隶后,原公务员身份人员转任职员后职务晋升不匹配的问题,从而化解了改革出现的新矛盾,解决了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促进了紫阳县党政机构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二)突出问题有效解决。一是解决了基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晋升通道狭窄的问题。试点在保持现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等级设置和晋升制度不变的情况下,共有200多人符合职员等级晋升条件,受益面较大。二是解决了基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混编混岗的问题。结合机构改革,厘清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执行相应的人事管理制度。三是解决了基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分配不平衡的问题。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公务员收入状况。在绩效工资分配时,向事业单位考核优秀等次、业务骨干和一线人员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正向激励作用。

(三)干事创业活力增强。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改革,打破了乡镇管理岗位“最高九级”的惯例,大幅度拓展了基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实现了“单车道”向“双车道”的转变;提高了的工资待遇,首次晋升人员人均月增资368元,年人均增加收入4000多元。进一步激发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干事创业热情。

(四)晋升制度普遍好评。紫阳县采取公文平台发放调查问卷、联系县民调中心电话定向回访等方式,向全县各事业单位发放调查问卷248份,收回248份,对此项工作满意度100%,征集有价值建议3条;回访在编在岗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50人次,满意度100%。

四、经验启示

职员等级制度改革,完善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焕发了基层管理人员队伍活力,受到基层普遍欢迎,对促进基层事业发展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一是通过试点探索出了解决“共性问题”的办法。试点工作中发现的“合同签订不规范、岗位设置不合理、人员混岗现象”等问题,在其他县区也不同程度存在。通过试点推动完善了岗位设置与聘用备案、签订聘用合同,编制岗位说明书,制定考核、动态管理和岗位转聘办法,解决了人员混岗等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其他县区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二是通过试点探索出了考核的办法。考核工作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重点突出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档案核查、综合鉴定等环节。全面了解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听取对考核对象晋升职员等级的意见;对拟晋升人员提交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进行综合鉴定。

三是通过试点探索出了动态管理的办法。在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中,避免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熬资历、混年头的消极现象,让工作人员始终具有紧迫感。对晋升后的职员,如出现取消晋升待遇的情形,按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取消,为其他满足晋升条件且符合优先晋升的人员空出晋升名额,确保晋升的长效性。

五、未来展望

紫阳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试点工作,有效解决了基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晋升通道狭窄、基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混编混岗、基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分配不平衡的问题,基层反响良好。在制度探索创新上,为国家全面推开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试点成效显著,意义重大。

(该项目在2021年陕西人社改革创新成果评选中获得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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