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民忧于实处 筑保障之根基 —— 麟游县养老保险补缴信访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通讯员: 麟游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田丰 郝娇 石梦娅 初审:央行  央通达  审编:杨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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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群众对社保权益的认知不断深化,维权意识日益增强。从 12345 热线的即时响应,到市长信箱的公开透明,再到线下窗口的面对面沟通,多元化信访渠道已成为群众表达诉求、寻求帮助的重要路径。这既彰显了群众对公共服务监督意识的提升,更凸显出信访工作在衔接合理诉求、推动养老保险政策落地中的关键作用,让权益保障既有法理可循,更有渠道可依,实现社会治理的良性互动。

  在基层实践中,养老保险补缴信访工作仍面临不少现实难题。部分信访事项因缺失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明工作经历的原始资料,给劳动关系确认带来 “无米之炊” 般的困境;少数用人单位对信访处理消极应对、配合不力,进一步增加了问题化解难度。针对这些 “硬骨头”,麟游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探索形成标准化 “四步工作法”,为规范处置提供清晰指引。

  第一步 “稽核取证,明确事实”。以信访人提供的材料为基础核查劳动关系真实性,对存疑案件联合人社、税务等部门开展上门核查,全面夯实事实根基。第二步 “政策把脉,明确边界”。严格依据人社部发〔2016〕132 号、闽人社文〔2020〕94 号等政策文件,精准判定补缴资格,划清 “可补” 与 “不可补” 的政策红线。第三步 “释法明义,分类处置”:对未参保建户单位,转劳动监察机关责令整改;对已参保且符合条件的,核定基数后推送税务征缴;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书面回执说明政策依据。第四步 “闭环管理,动态跟踪”,建立信访台账实时更新,确保全流程可追溯、可监督。

  不久前,中心成功化解的一起补缴纠纷,正是这套工作法的生动实践。一名职工持法院劳动关系判决书来访,但其原单位以法院未直接判定补缴为由拒绝配合。中心随即启动联合核查机制,向单位送达催办通知并联合税务部门开展政策宣讲,最终促成单位同意补缴。通过社保税务信息共享平台完成数据交接后,税务部门同步跟进征缴,实现 “受理 - 核查 - 处置 - 办结” 全链条闭环。此案集中体现了信访工作的 “三度” 法则:政策执行有力度,以刚性联动维护规则权威;宣传引导有温度,用精准解读化解认知分歧;协调对接有深度,靠跨部门协作破解执行梗阻。

  为进一步提升处置效能,中心针对补缴类信访优化资料管理流程:用人单位与信访人达成一致的,直接转入正常业务通道;用人单位不配合的,则按信访专办流程规范上传资料。其中核心资料包括两类:一是劳动关系原始佐证,涵盖劳动合同、工资流水、个税申报表等法定材料;二是标准化信访处置表,详细记录诉求内容、核查过程及会议决议,确保每一步操作有据可查。

  当前,信访工作正从传统 “接访办信” 向现代 “源头治理” 转型,做好这项工作需把握三个核心维度。在角色定位上,既要当好政策 “执行者”,严守操作规范;也要做好群众 “贴心人”,主动答疑解惑。在处置尺度上,既要守住法律 “底线”,杜绝违规操作;也要传递服务 “温度”,缓解群众焦虑。在工作导向中,既要高效解决个案问题,更要深挖共性症结,从源头减少信访增量。

  面向未来,麟游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将以 “枫桥经验” 为指引,推动信访工作向 “预防型”“服务型”“智慧型” 升级。通过构建 “政策宣讲前置、矛盾就地调解、问题源头化解” 的工作体系,持续优化 “接访即核、查实即处” 机制,用更精准的服务、更高效的处置,把社保保障网织得更密更牢,以干部 “辛苦指数” 换取群众 “幸福指数”,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民生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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