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经验做法 (一、二)

(一)

三级联动 源头解纷——探索“仲裁+行业+企业”劳动争议治理新路径

陕西省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新构建“调解中心引领-行业协会调解委员会支撑-企业调解组织延伸”三级联动调解机制。通过整合多方资源、下沉专业力量、延伸服务触角,有力推动劳动争议预防化解工作向源头延伸、向基层下沉,切实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建强中枢:打造规范化调解“核心引擎”

  着力将调解中心打造为集“调处、指导、普法”多功能于一体的核心枢纽。中心依法高效调解纠纷,并建立标准化调解体系;发挥“孵化器”与“指导员”作用,为行业、企业调解组织建设提供专业支撑和精准指导;搭建互动平台,定期举办“仲裁开放日”等活动,组织企业代表、劳动者观摩庭审、参与模拟调解,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提升调解仲裁社会知晓度。

  深耕行业:激活专业调解“内生动力”

  针对人力资源服务等行业特点,指导成立西安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精准发力,组建熟悉行业规则、精通法律法规的专业调解队伍;结合行业用工灵活、主体多元等特点,量身定制调解规则和风险防范指引。着力将行业调解委员会打造成链接调解中心与用工主体的桥梁,显著提升行业内自主化解纠纷的能力。

  扎根企业:延伸矛盾化解“神经末梢”

  联合行业协会调解委员会,在不同规模、业态的会员单位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站,力争将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最大限度降低维权成本,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同时,推出“青年仲裁员志愿者”服务直通企业站点,提供“点单式”法律志愿服务。通过用工体检、政策咨询、以案说法、普法讲座等形式,提升企业自主预防和化解争议的能力,为基层调解注入专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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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党建引领仲裁路 温情化解润民心

陕西省宝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宝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党建引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把服务群众贯穿调解仲裁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最高追求,持续优化服务,推动争议高效化解,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实行“不见面”受理,降低劳动维权成本。积极探索邮件受理仲裁申请服务,开通预申请电子邮箱,加强远程指导,方便群众足不出户申请仲裁,累计处理电子邮件328份,通过快递受理案件109起,实现简单案件“只跑一次”。加大全国在线调解服务平台推广力度,引导群众网上申请调解,督促基层调解组织主动对接案件当事人,倡导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开展调解,力求解决争议一次不用跑,2025年上半年,线上申请调解278件,占比53%。

  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提升案件处理效能。成立仲裁院调解中心,设立温馨调解室,强化庭前、庭中、庭后调解过程管理,建立案件调解问效制度,做到应调必调、可调尽调,2024年调解成功率达到68.2%。设立农民工工资速裁庭2个,夯实庭长主办、院长督办责任,大幅度压缩审限至25日。推行类案合并审理,坚持仲裁员案件办理月排名和讲评制度,加大办案质效在评先评优、职务(级)晋升中的权重。

  延伸仲裁服务链条,放大办案社会效应。将促进就业贯穿争议化解全过程,主动向劳动者推送就业服务信息,联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800余名失业人员提供“一对一”就业咨询和职业指导服务,有效帮助案件当事人再就业,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建立“一案一书一函”机制,编写《劳动用工常见问题解答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指引》随调裁文书免费发放,向劳动争议高风险企业发放《规范用工提醒函》,与监察、社保等机构定期共享养老保险违法单位信息,帮助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减少类案发生。近三年,累计发放指引手册8600余册,发函提醒企业103家,共享违法信息126条,该工作机制入选陕西省人社领域2024年改革优秀案例。

  坚持党建引领仲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实现办案场所实时监控和录音电话全覆盖,从严从细规范工作人员言行,引导全体人员在监督中工作。持续开展“戴党徽、亮身份、优服务、践承诺”活动,要求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场所必须着工装、戴党徽,以党性修养托底仲裁服务,让调解仲裁更有温度,为构建区域和谐劳动关系贡献调解仲裁力量。

  (来源:陕西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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