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张茜 初审:央行 央通达 赵骞 审编:杨川)
9 月 15 日,宝鸡市麟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化解了企业的矛盾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案件申请人曹某曾在某公司工作,后因公司业务调整,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但在经济补偿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曹某遂向麟游县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受理此案后,秉持 “调解优先、调裁结合” 的原则,迅速启动调解程序。考虑到双方距离较远,为减少当事人的奔波,仲裁员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耐心听取各方诉求,深入剖析争议焦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释法说理。经过多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前往仲裁委签署了调解协议,仲裁委现场出具了调解书,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这起案件是麟游县仲裁委践行 “调解优先” 理念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麟游县劳动仲裁委将调解贯穿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尤其注重推动 “小标的” 案件的一次解决,此举既降低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又帮助企业规避了诉讼风险,真正做到了 “案结事了”,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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