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10问答

  1、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了,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即双方可自行进行协商、或申请调解组织调解,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遇到哪些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①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②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③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④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⑤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3、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去哪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去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即劳动合同履行地),也可以去用人单位注册、登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即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一般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

  4、劳动仲裁申请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确认。

  5、能否委托他人参与仲裁活动?

  可以。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6、劳动者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但因病住院,担心无法按时到庭,能否延期开庭?

  可以。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个工作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7、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审理期限是多长?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书面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8、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的结果不服怎么办?

  属于一裁终局案件的,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9、受疫情影响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如何计算?仲裁委员会不能如期审结案件的,如何处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用仲裁申请时效中止和仲裁程序中止的规定。

  10、哪些情况下劳动仲裁是终局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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