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掌握陕西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现状,破解权益保障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新就业形态健康有序发展,由陕西城乡劳动就业宣传平台牵头,由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联盟、陕西省技师(工、术、能)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联盟、陕西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盟、 陕西省企业事业合作成员联盟承办,由陕西城乡劳动就业全媒体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调研组,赴陕西省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杨凌区”),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资料查阅等方式,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开展了系统调研。调研覆盖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人工智能训练师、跨境电商运营者等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广泛听取劳动者诉求、企业意见、行业协会建议及政府部门工作举措,全面梳理成效与问题,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调研背景与基本情况
(一)调研背景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蓬勃兴起,成为扩大就业、稳定就业的重要支撑,也成为推动陕西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就业形态打破了传统劳动关系的固定模式,具有用工灵活、流动性强、从业门槛低、收入差异化大等特点,涵盖生产、流通、服务等多个领域,吸纳了大量劳动力就业。据统计,目前陕西省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约50万人,已成为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权益保障状况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劳动关系界定模糊、社会保险参保率偏低、劳动报酬不稳定、休息休假权益难以保障、劳动安全卫生防护不足、维权渠道不畅等,这些问题制约了新就业形态的健康发展,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为回应社会关切、破解发展难题,切实履行民革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特组织开展本次调研,为完善陕西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提供参考依据。
(二)调研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覆盖陕西省10个地级市和1个示范区,选取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平台企业、线下站点、从业人员作为调研对象,累计走访平台企业46家、线下站点128个,召开座谈会32场,发放调查问卷2100份,回收有效问卷2018份,访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386人、企业负责人72人、行业协会代表28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45人。
从调研情况来看,陕西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从业群体多元化,以中青年为主,其中25-45岁劳动者占比达78.3%,男性占比偏高(快递、外卖、网约车行业男性占比均超过80%),学历层次以高中及以下为主,部分新职业从业者(如网络主播、人工智能训练师)学历水平较高;二是就业方式灵活化,多数劳动者与平台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协议、合作协议等形式建立合作关系,流动性强,平均从业年限不足2年;三是收入水平差异化,以订单量、工作量为主要计薪方式,收入波动较大,快递员月收入在3000-12000元之间,外卖员月收入在3000-5000元之间,网约车司机月收入在2000-10000元之间,新职业从业者收入差距更为明显;四是权益诉求集中化,劳动者普遍关注社会保险、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维权渠道等核心权益,对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发展空间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各地结合自身产业特点,新就业形态发展呈现差异化特征:西安市作为省会城市,平台经济集聚,网约车、网络主播、跨境电商等业态集中,从业人员规模最大;宝鸡市、咸阳市依托工业基础和交通枢纽优势,快递物流、网约配送等业态发展较快,用工规范化程度较高;延安市、榆林市依托能源产业和文旅产业,衍生出物流配送、文旅直播等新就业形态;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聚焦农业、文旅领域,农村电商、乡村物流、民宿管家等新就业形态逐步兴起;铜川市、杨凌区结合自身特色,分别在快递配送、农业电商等领域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新就业群体。
二、陕西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成效
近年来,陕西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结合本省实际,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强化部门协同,压实企业责任,完善服务体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各地也结合自身实际形成了一批特色做法。
(一)省级层面统筹推进,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1. 强化立法保障,明确权益导向。2025年5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增加了工会和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督促相关行业、平台企业科学确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劳动者的工作量、劳动强度等内容,推动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积极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了法治支撑。
2. 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发力。建立由人社、交通、市场监管、邮政、网信、工会等多部门组成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协同处置,形成工作合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印发相关政策文件,聚焦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参保、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安全防护等重点领域,明确工作要求,推动政策落地。
3. 加强技能培训,拓宽发展空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陕西省“技能照亮前程”行动实施方案》,围绕新职业、现代服务等行业领域开展补贴性培训,计划培训100万人次,重点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技能水平。同时,推动成立陕西省个体劳动者协会网约配送员工作委员会,为网约配送员群体提供服务及保障,加强新就业群体党建和社会治理创新。
(二)各地精准施策,特色工作成效显著
1. 西安市:系统施策,织密权益保障网。西安市人社局对快递、网约车、外卖等重点行业开展深入摸排,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季度台账,推广《快递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推动全市90%的被抽查快递法人企业应用规范合同,快递行业全日制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率达95.54%。同时,聚焦平台算法规范,约谈指导相关平台暂停“一口价”等低价营销模式,推动平台下调抽成比例,嵌入疲劳驾驶干预机制,建立劳动规则重大调整风险评估制度。此外,成立七个重点领域市级行业党委,推动快递行业开展首次集体协商,签订覆盖全行业的集体合同,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格局。
2. 宝鸡市:高位推动,构建共治格局。宝鸡市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纳入全市综合大督查重要内容,建立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督办机制,成立网约配送员工作委员会,构建政府引导、行业协同、平台负责的共建共治机制。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纳入人社部门“一把手”工程,开展线上线下招聘,将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纳入补贴性培训,培训快递员510人,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全市快递行业参保1780人。挂牌成立“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优化就业市场环境,累计开展服务关爱活动惠及650人,新建“司机之家”“共享职工之家”等10处服务阵地。
3. 咸阳市:暖心服务,延伸保障触角。咸阳市工会扎实开展“情系职工,工暖‘新’春”送温暖活动,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统筹开展送文化、送健康、送法律、送安全等暖心服务,深入217家单位,为4670余名一线职工送上暖心礼包。渭城区以新就业群体服务中心为载体、暖心驿站为依托,推进暖心驿站提档升级,整合歇脚休息、饮水供给等功能,延伸服务链条,推出就餐优惠、公益餐等服务,缓解新就业群体“休息难、吃饭难”问题,同时引导新就业群体参与基层治理。
4. 铜川市:精准服务,破解保障难题。铜川市人社局联合多部门对全市新就业形态企业进行调研摸底,目前全市快递、外卖、网约车行业共21家,从业人数881人。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措施的通知》,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开辟“绿色通道”,持续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普及劳动法规。市总工会依托各类服务阵地,开展送温暖、送健康等活动,为200余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移动体检,推动骑手驿站从5家增加到几十家,完善服务设施。
5. 安康市:健全机制,强化监管执法。安康市先后印发多项政策文件,建立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机制和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制定四项配套制度,开展专项检查。目前全市有网络餐饮配送企业4家、快递品牌9家、网约车企业16家,电商市场主体45539家,带动就业11.32万人。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2024年以来检查新就业形态企业110余户,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8件,涉案金额51.6万元,处置欠薪案件25件,追回工资报酬58万元,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组织建会入会,快递行业劳动者已全部入会。
6. 汉中市:部门联动,提升保障水平。汉中市联合多部门开展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建立快递员基础信息台账,开展法规政策培训,推行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督促企业参保缴费,开展“用工体检”。建成11个县区新就业形态劳资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促使快递业全日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率达95.96%,构建四级调解网络,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71.57%,开展系列招聘活动,畅通求职渠道。
7. 延安市:党建引领,推动融入治理。延安市坚持党建引领,实施“强基行动”,推进新兴领域“两个覆盖”,新成立市级行业(综合)党委7个,新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1315个。将暖“新”驿站建设列入全市十件民生实事,建成15个示范暖“新”驿站、41个“骑手友好社区”,吸引1103名新就业群体人员到社区报到。创新推出“积分兑换”治理机制、“小哥社区议事会”平台,引导新就业群体通过“随手拍”参与基层治理,从“城市摆渡人”转变为“治理合伙人”。
8. 商洛市:精准慰问,倾听群众诉求。商洛市总工会2026年春节送温暖行动凸显“直插基层、精准服务”特色,组成5个慰问组深入企业、快递站点等一线,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职工1.2万人。注重“走访+倾听”,现场收集劳动者诉求,推动构建“线上+线下”即时服务网,将政策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实践,彰显工会“娘家人”作用。
9. 杨凌区:聚焦关爱,扩大服务覆盖。杨凌示范区总工会组织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系列活动,深入企业车间、工业园区等,重点走访慰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覆盖职工5000余人。慰问组与职工亲切交谈,询问工作生活状况和实际困难,倾听心声诉求,送上新春祝福和慰问品,切实把关怀送到劳动者心坎上。
10. 渭南市、榆林市:立足特色,夯实保障基础。渭南市聚焦物流配送、网约车等重点业态,加强用工监管,畅通维权渠道,开展政策宣讲和技能培训,推动企业规范用工,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榆林市依托能源产业和物流行业,强化快递员、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完善服务阵地,开展暖心服务,推动劳动者参保,化解劳动纠纷,助力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
(三)多方协同发力,服务保障持续提升
1. 工会组织积极作为。陕西省各级工会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急难愁盼”问题,推进工会组织建会入会工作,累计建成新就业形态工会组织57个,吸纳工会会员5697人,其中安康市快递行业劳动者已全部入会。开展“送温暖、送清凉、送健康、送法律”等活动,2026年双节期间,各级工会深入基层一线,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发放慰问资金、送上慰问品,覆盖大量从业人员。推进“司机之家”“共享职工之家”“暖心驿站”等服务阵地建设,为户外作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歇脚、饮水、充电等便捷服务。
2. 企业主体责任逐步落实。多数平台企业和线下站点逐步重视劳动者权益保障,规范用工管理,完善薪酬制度,为劳动者购买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部分企业推动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优化工作环境,加强劳动安全防护。如西安市滴滴、首汽约车等平台为司机提供商业养老保险、重疾医疗保障等,宝鸡市美团、饿了么等平台提供配送类岗位,缓解“招工难”问题。
3. 维权渠道不断畅通。各地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33人社服务热线、工会维权热线等,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简化维权流程,提高维权效率。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制,推动企业、工会、政府部门协同化解劳动纠纷,如宝鸡市、汉中市的“一站式”调解中心,实现纠纷高效化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陕西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结合调研情况来看,由于新就业形态自身的特殊性、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性、监管机制的不完善性等原因,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仍面临诸多突出问题,且各地存在一定共性,部分地区因产业发展差异存在个性化问题。
(一)劳动关系界定模糊,权益保障基础薄弱
这是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最核心、最突出的问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之间多为“合作关系”“劳务关系”,而非传统的“劳动关系”,多数劳动者未与平台企业或线下站点签订劳动合同,仅签订劳务协议、合作协议、承揽协议等,导致劳动关系认定困难。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缺乏非传统劳动关系权益保障机制,难以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调研发现,全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率不足30%,其中快递行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相对较高(如安康市邮政、顺丰等公司签订率达85%以上),但网络餐饮配送、网约车行业签订率极低,美团、饿了么等平台与外卖员签订《服务协议》,网约车企业与司机签订承揽关系协议,未明确双方的劳动关系权利义务。劳动关系界定模糊,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法定社会保险待遇,发生工伤、欠薪、辞退等纠纷时,难以通过劳动保障渠道维权,如石泉县从事小黄车挪车及换电池工作者张某工伤维权案,因劳动关系争议,历时2年9个月才得以裁定。
(二)社会保险参保率偏低,保障水平不足
由于劳动关系界定模糊、企业参保意识不强、劳动者自身参保意愿不高、参保流程繁琐等原因,陕西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险参保率普遍偏低,参保险种不全,保障水平不足。
1. 参保率差异明显。快递行业全日制从业人员参保率相对较高,如西安市、汉中市快递行业全日制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率均超过95%,安康市快递行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占比50%;但外卖配送、网约车、网络主播等行业参保率极低,多数劳动者未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保,如安康市外卖员、网约车司机城乡居民参保比例达99%,但城镇职工社保参保率不足10%。
2. 参保成本偏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多为灵活就业,收入不稳定,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需个人承担全部缴费,缴费比例为20%,高于企业职工参保比例,个人承担缴费压力过大,导致部分劳动者不愿参保、无力参保,存在“漏保”“脱保”“断保”情形。
3. 保障体系不完善。部分平台企业仅为劳动者购买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替代法定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保障范围窄、赔偿标准低,无法满足劳动者应对工伤、疾病、养老等风险的需求。跨平台、跨地区流动导致社保权益难以累积,也影响了劳动者参保积极性。
(三)劳动报酬与休息休假权益难以保障
1. 劳动报酬不稳定、不透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多以订单量、工作量为计薪依据,收入受平台算法、市场需求、天气状况等因素影响较大,波动明显,中国劳动学会调查显示,灵活就业人员收入波动系数高达0.43,远高于固定工作者的0.12。部分平台存在算法不合理、抽成比例不透明、克扣报酬等问题,如西安市网约车司机曾面临“一口价”订单不划算、抽成比例不清晰等困扰,部分外卖平台存在超时罚款、差评罚款等不合理处罚,变相降低劳动者收入。
2. 休息休假权益得不到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时间灵活,但普遍存在工作时间过长、休息休假不足的问题,尤其是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快递员,为增加收入,往往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周末、法定节假日也正常工作,且无法享受带薪休假、加班工资等权益。尽管部分平台设置了连续上线4小时弹窗提示、连续上线8小时强制下线规则,但实际执行中存在漏洞,部分劳动者为接单选择规避强制下线规定,过度劳动现象突出。
(四)劳动安全卫生防护不足,职业伤害风险较高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多为户外作业或灵活作业,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条件较差,职业伤害风险较高,且缺乏有效的风险保障机制。
1. 户外作业防护不足。外卖配送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户外作业劳动者,长期面临交通风险、恶劣天气风险,部分企业未为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头盔、雨衣、防滑鞋等),也未开展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等培训,导致工伤事故频发。铜川市、商洛市等多地调研发现,户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伤发生率较高,但因未参保工伤保险,工伤待遇难以落实。
2. 室内作业环境较差。网络主播、人工智能训练师、跨境电商运营者等室内作业劳动者,长期面临久坐、熬夜、用眼过度等问题,企业未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也未开展健康体检、职业病预防等工作,劳动者身心健康受到影响。
3. 职业伤害认定困难。由于劳动关系界定模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发生工伤后,难以认定工伤主体,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通过商业保险理赔或与企业协商解决,理赔金额低、协商难度大,部分劳动者因工伤陷入生活困境。
(五)维权渠道不畅,维权成本较高
1. 维权渠道不便捷。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流动性强、分布分散,多数劳动者不了解维权渠道,且维权流程繁琐、耗时较长,需要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流水等相关材料,而劳动者往往无法提供,导致维权困难。尽管各地开通了维权热线,但部分热线响应不及时、处置效率不高,未能有效解决劳动者诉求。
2. 维权成本较高。劳动者维权需要花费时间、精力,部分劳动者因收入不稳定、担心影响后续就业,不愿主动维权;同时,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周期长、律师费高,进一步增加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导致多数劳动者在权益受损时选择忍气吞声。
3. 监管存在盲区。美团、饿了么、顺丰等大型平台企业管理环节由不同主体承担,涉及多个部门监管职权,传统行业归口管理方式难以确定监管部门,导致监管存在盲区。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行业的监管仅设立到市级,县级层面无监管职权,基层快递员劳动权益保障日常监管较为薄弱。部分新兴业态(如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月嫂、家政等)主管部门未明确,监管缺位。
(六)职业发展空间有限,技能提升渠道不足
1. 职业发展路径不清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多从事基础岗位,工作重复性强,缺乏明确的职业晋升通道,多数劳动者只能长期从事基层工作,难以实现职业发展,尤其是外卖配送员、快递员等群体,职业归属感不强。
2. 技能培训针对性不足。尽管省级和各地开展了部分技能培训,但培训内容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且培训覆盖面有限,多数劳动者无法获得系统的技能培训。AI替代导致基础岗位需求持续收缩,外卖配送员、快递员等岗位面临“技能折旧”加速的困境,而现有培训体系对新技能的供给严重不足,劳动者缺乏转型渠道。
3. 职业认同度不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认可度偏低,部分群体被视为“非正式就业”,面临社会歧视,且缺乏职业荣誉激励,如多数劳动者无法参评劳动模范、“两代表一委员”等,职业荣誉感不强,流动性进一步加剧。
(七)各地工作推进不均衡,部分地区保障薄弱
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等经济较发达地区,新就业形态发展较快,权益保障政策落实较好,服务阵地建设完善,维权渠道畅通;而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等山区地区,新就业形态发展相对滞后,权益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阵地建设不足,监管力量薄弱,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较低。铜川市、杨凌区因新就业形态规模较小,相关保障工作针对性不强,部分政策难以落地见效。渭南市、榆林市在技能培训、职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短板,未能充分满足劳动者需求。
四、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结合调研情况,陕西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的产生,既有政策层面的滞后性,也有企业、劳动者、监管等多方面的原因,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法规滞后,制度保障不完善
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主要针对传统劳动关系制定,对新就业形态的适配性不足,未明确平台企业、线下站点、劳动者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缺乏对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社会保险参保、劳动报酬支付、休息休假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导致权益保障无法可依、有法难依。尽管陕西省修订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但针对新就业形态的专项法规政策仍不完善,部分政策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难以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逐利性与社会责任失衡
部分平台企业和线下站点过度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责任,将成本转嫁给劳动者,不愿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压低劳动报酬、克扣福利待遇,忽视劳动安全卫生防护。部分平台通过算法控制劳动者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变相压榨劳动者,且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导致企业主体责任难以落实。同时,部分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压力较大,无力承担社会保险缴费等成本,也影响了劳动者权益保障。
(三)劳动者自身权益意识薄弱,维权能力不足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多为农民工、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学历层次偏低,法律知识匮乏,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了解不深入,自身权益意识薄弱,多数劳动者不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益,也不知道如何维护自身权益。部分劳动者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在权益受损时不愿主动维权;同时,劳动者流动性强,缺乏组织依托,难以形成维权合力,维权能力不足。此外,部分劳动者挣“快钱”“现钱”思想深厚,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风险保障意识较低。
(四)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能力不足
1. 监管职责不清晰。新就业形态涉及人社、交通、市场监管、邮政、网信等多个部门,各部门之间职责分工不够明确,存在交叉监管、重复监管或监管缺位的问题,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如平台企业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但没有明确的牵头部门,导致监管效率不高。
2. 监管方式滞后。新就业形态具有线上化、虚拟化、流动性强等特点,传统的线下监管方式难以适应,监管技术手段落后,无法实现对平台企业、劳动者的有效监管,尤其是对平台算法的监管,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撑,难以遏制“算法霸权”。
3. 监管力量不足。基层监管部门人员编制有限,面对数量庞大、分布分散的新就业形态企业和劳动者,监管力量严重不足,难以开展常态化监管,导致部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
(五)服务体系不完善,保障能力不足
1. 服务阵地建设不足。尽管各地建设了部分“暖心驿站”“司机之家”等服务阵地,但覆盖范围有限,主要集中在城市主城区,农村地区、偏远地区服务阵地缺失,无法满足户外作业劳动者的服务需求。部分服务阵地设施简陋、服务单一,难以发挥实际作用。
2. 技能培训体系不健全。技能培训资源整合不够,培训内容与劳动者实际需求脱节,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且培训资金不足、培训覆盖面有限,多数劳动者无法获得系统的技能培训,难以实现职业提升。
3. 社会保险服务不便捷。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流程繁琐,跨地区参保、转移接续不便,且缺乏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个性化参保服务,导致劳动者参保意愿不高。
五、对策建议
针对陕西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结合调研实际,立足陕西省省情和各地产业特色,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提出以下对策建议,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提质增效,促进新就业形态健康有序发展。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夯实权益保障法治基础
1. 加快专项政策制定。结合陕西省实际,在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制定《陕西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实施办法》,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平台企业主体责任、社会保险参保办法、劳动报酬支付标准、休息休假权益、劳动安全防护等具体规定,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点明确平台企业、线下站点、劳动者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破解劳动关系认定难题。
2. 完善劳动关系认定机制。建立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结合劳动者与平台企业的人身从属性、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等,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合作关系,明确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灵活就业关系,为权益保障提供明确依据。对日均工作时长超过一定标准的劳动者,明确要求平台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3. 强化政策衔接落实。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与新就业形态相关政策的衔接,完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政策,优化参保流程,扩大参保覆盖面,切实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难、转移接续难等问题。推动新修订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落地见效,督促平台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权益保障水平
1. 明确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平台企业、线下站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明确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权利义务。对不签订劳动合同、克扣劳动报酬、不提供劳动安全防护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倒逼企业规范用工。
2. 规范平台算法管理。加强对平台算法的监管,推动平台企业公开订单分配、薪酬计算、奖惩规则等核心算法逻辑,成立由劳动者代表、工会组织、专家学者组成的“算法评估委员会”,对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算法调整进行合规审查,遏制“算法霸权”,优化劳动者工作时长和劳动强度,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禁止平台企业设置不合理罚款、强制下线规避等行为。
3. 推动社会保险全覆盖。督促平台企业、线下站点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对灵活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优化参保服务,降低参保成本,推行“弹性缴费”模式,允许劳动者根据收入波动调整缴费基数,设立“最低缴费保障线”与“补缴缓冲期”,对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由财政给予一定缴费补贴。鼓励平台企业为劳动者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补充,提升保障水平。重点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扩大快递、外卖等行业参保覆盖面。
4. 加强劳动安全防护。督促企业为劳动者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开展劳动安全卫生培训、交通安全培训、应急处置培训,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预防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发生。对户外作业劳动者,完善高温、严寒等恶劣天气作业保护措施,合理调整工作时间,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
(三)强化监管执法,畅通维权渠道
1. 健全监管机制。明确人社、交通、市场监管、邮政、网信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督查,形成监管合力。明确新兴业态主管部门,消除监管盲区,将邮政监管延伸至县级层面,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定期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工行为。
2. 创新监管方式。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立新就业形态监管平台,实现对平台企业、劳动者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平台算法的技术监管,防范算法滥用、算法歧视等问题,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行“用工体检”制度,选取问题集中的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指导立行立改。
3. 畅通维权渠道。整合12345、12333等维权热线,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简化维权流程,缩短维权周期,推行“线上仲裁”模式,依托微信小程序、政务App等平台,实现仲裁申请、证据上传、远程庭审、文书送达全流程线上办理,降低维权成本。建立劳动争议多元调解机制,推动企业、工会、政府部门协同化解劳动纠纷,推广“企业先行调解、工会参与斡旋、仲裁快速裁决”的三级调处体系,提高纠纷化解效率。
4. 加强普法宣传。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企业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劳动者自身权益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持续开展“送法入企”“送法入户”活动,重点覆盖偏远地区和基层站点。
(四)完善服务体系,拓宽职业发展空间
1. 加强服务阵地建设。整合各类资源,在城市主城区、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区域,加快建设“暖心驿站”“司机之家”“共享职工之家”等服务阵地,完善歇脚、饮水、充电、热饭、法律援助等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覆盖范围,重点向农村地区、偏远地区延伸。优化服务阵地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切实解决劳动者“休息难、吃饭难、充电难”等问题。
2. 健全技能培训体系。结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实际需求,整合培训资源,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技能培训,重点围绕数字技术、物流配送、直播电商、人工智能等领域,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加大培训资金投入,扩大培训覆盖面,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参与技能培训,建立“培训-认证-就业”闭环体系,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推动技能评价与薪酬待遇衔接。针对低学历劳动者开展数字扫盲与基础技能培训,为有一定基础的劳动者提供专业技能进阶培训,帮助劳动者应对“技能折旧”挑战。
3. 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引导平台企业、行业协会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晋升通道,明确晋升标准和薪酬待遇,鼓励劳动者提升技能、岗位成才。加强职业指导服务,为劳动者提供职业规划、岗位推荐等服务,推动劳动者从“生存型”就业向“发展型”就业转变。选树“最美快递员”“最美网约车司机”等先进典型,积极推荐优秀代表担任“两代表一委员”、参评劳动模范,增强群体职业荣誉与社会认同。
4. 提升社会认同度。通过媒体宣传、主题活动等方式,宣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先进事迹,展现其在城市运行、经济发展、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消除社会歧视,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会认同度和职业归属感。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与社区治理、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其从“被服务对象”向“基层治理参与者”转变,增强其社会融入感。
(五)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各地均衡发展
1. 加强省级统筹。建立陕西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山区地区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帮助其完善服务阵地、强化监管力量、提升保障水平,缩小各地权益保障差距。
2. 立足各地特色施策。结合各地新就业形态发展特点,制定差异化的权益保障措施: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等经济较发达地区,重点推进平台用工规范化、算法透明化,完善服务体系,提升维权效率;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等山区地区,重点加强农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完善服务阵地,扩大参保覆盖面,加强技能培训;铜川市、杨凌区等规模较小的地区,重点聚焦重点业态,强化精准服务,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渭南市、榆林市重点加强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支持,满足劳动者多元化需求。
3. 加强区域协同。推动陕西省与周边省份、东部发达地区的交流合作,借鉴先进地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经验,结合陕西省实际,优化政策举措,提升权益保障工作水平。加强省内各地之间的协同配合,共享监管资源、培训资源、服务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六)发挥多方协同作用,构建共治格局
1. 强化工会组织作用。进一步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工作,扩大工会组织覆盖范围,完善工会服务体系,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技能培训、权益维护、生活服务等全方位服务。推动工会与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挥工会“娘家人”作用。
2. 引导行业协会参与。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范,引导企业依法用工、规范经营,推动行业健康发展。鼓励行业协会参与技能培训、权益维护、纠纷调解等工作,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服务。
3.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引导社会组织、公益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开展公益帮扶、法律援助、技能培训等活动,补充政府和企业服务的不足。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捐赠资金、物资,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帮助。
六、结语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劳动者,是推动陕西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保障其合法权益,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也是稳定就业、促进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前,陕西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诸多突出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工会、行业协会、劳动者等多方协同发力、共同推进。
本次调研通过全面梳理陕西省及各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现状、成效与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希望能够为陕西省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推动新就业形态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参考。下一步,建议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政策举措,狠抓落实落地,切实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陕西省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注入新的动力。
调研牵头人:陕西城乡劳动就业宣传平台
承办单位: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联盟、陕西省技师(工、术、能)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联盟、陕西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盟、 陕西省企业事业合作成员联盟
联合承办单位:陕西城乡劳动就业全媒体
调研组成员:
调研日期:202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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