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0年度苏陕专业技术人才扶贫协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0年度苏陕专业技术人才扶贫协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人社函〔2020〕130号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日期:2020/5/9 16:48:32

  各市(区)委组织部、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6〕69号)和中组部、人社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挂职干部人才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8〕1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脱贫攻坚工作“四个不摘”、“三落实”有关要求,陕西省苏陕扶贫协作与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和江苏省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研究决定,2020年苏陕两省继续开展专业技术人才扶贫协作,江苏省将向我省56个苏陕结对县(区)援派1008名专业技术人才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工作,我省将向江苏省选派1050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赴江苏交流学习。现就做好江苏省援派我省专业技术人才(以下简称援派人才)服务保障工作及我省赴江苏省交流学习人才(以下简称交流人才)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实施,明确职责分工

  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苏陕扶贫协作工作要点的通知》(陕发改区域函〔2020〕317号)有关要求,援派人才服务保障工作和交流人才选派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省人社厅负责全省援派人才和交流人才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市(区)委组织部、各市(区)人社局具体负责辖区内援派人才和交流人才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服务保障及考核工作;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具体负责本系统交流人才选派的组织实施工作;陕西省苏陕扶贫协作与经济合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职能分工,指导协调各地对应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共同推动人才扶贫协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任务及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援派专业技术人服务保障工作

  1、积极争取更多援派人才。经与江苏省发改委、人社厅协商,江苏省选派人数可适当突破,各地在做好计划内援派人才服务保障工作的基础上,可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和人才需求,积极与对口县(区)沟通联系,争取更多援派名额或其他方面专业技术人才。

  2、合理安排援派人才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将援派人才尽量安排到县城或中心乡镇建有周转宿舍的单位,提早安排好援派人才工作岗位,确保人员到位后能够立即开展工作。

  3、做好援派人才服务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援派人才工作和生活保障事宜,依据有关规定为援派人才配备办公设备,保障工作经费,开展职称评审等,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

  4、认真落实工作联系制度。各市(区)委组织部、各市(区)人社局要依据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人社厅《关于支持做好江苏省对陕人才支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757号)有关精神,督促辖区相关县落实援派人才工作联系制度,每个县领导确定5-10名援派人才作为联系对象,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状态,解决他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遇到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汇报,使他们在陕西工作期间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工作状态投入到脱贫攻坚事业中来。

  (二)积极选派我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赴江苏交流学习

  1、选派任务。2020年,我省交流人才主要围绕教育、卫生、农业、文旅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进行选派,交流人才全部从56个苏陕结对县(区)中产生,选派任务分配表具体见附件1。各市(区)、各省级部门在确保完成选派任务的前期下,可结合自身人才发展需要,积极与江苏省对口单位联系,适当增加选派人员,各市(区)、各省级部门选派人员不得重复。

  2、组织实施。各地专业技术人才选派交流工作由各市(区)委组织部牵头,各市(区)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省级部门专业技术人才选派交流工作由各省级部门牵头并负责组织实施。

  3、交流期限。交流人才交流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12个月,其中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交流期限原则上为6个月或12个月。交流人才选派,派出单位应出具《选派通知》文件。

  三、援派及交流人才工作考核

  援派及交流人才工作考核由江苏省和陕西省共同组织实施。援派人才在陕工作结束时,要对在陕工作期间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并填写《江苏省来陕专业技术人才援派期满考核表》(见附件2),支援单位、支援地县(区)人社部门和驻县(区)江苏扶贫工作联络组要对专业技术人才做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提出评价意见。交流人才在苏交流期满时,要对交流学习期间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并填写《陕西省赴江苏省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学习期满考核表》(见附件3),交流单位、交流地县(区)人社部门填写评价意见。考核表电子版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下载,考核表由专业技术人才自行带回交由单位人事部门装入个人档案。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苏陕人才扶贫协作是国家对苏陕两省扶贫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负责领导,加强与江苏驻地扶贫工作联络组、对口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对接,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苏陕人才扶贫协作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对各市、各部门扶贫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2、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月报制度。各市、各省级部门要为援派和交流人才建立工作台账,工作台账模板见附件4、附件5。从2020年6月份开始,实行月报制度,各市、各省级部门每月月末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工作台账报送至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选派到江苏的交流人才,应为实施“五新战略”任务、促进“三个经济”发展储备人才,学习江苏省先进经验、补齐本地工作短板为目的,严禁出现低职高挂现象。

  4、请各市、各省级部门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苏陕专业技术人才扶贫协作工作省级联络,并填写苏陕专业技术人才扶贫协作工作联络表(附件6),于2020年5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至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5、2020年11月30日前,各市、各省级部门要全面完成交流人才的选派工作,交流人才交流期可延至2021年。2020年12月15日前,各市、各省级部门将交流人才的《选派通知》文件按照台账顺序装订成册上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陕西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刘格妮

  联系方式:029-63915096(传真)

  EMAIL: 397654285@QQ.COM

  附件(点击下载):1.2020年度陕西省赴江苏省交流学习专业技术人才选派任务分配表

  2.江苏省来陕专业技术人才援派期满考核表

  3.陕西省赴江苏省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学习期满考核表

  4.2020年陕西省赴江苏省交流学习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台账

  5.2020年江苏省向陕西省援派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台账

  6.苏陕专业技术人才扶贫协作工作联络员表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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