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全省技工院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全省技工院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职业能力建设处 日期:2020/5/12 10:24:33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根据全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情况,经研究,现就做好全省技工院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错时错峰错层次开学

  5月11日起,全省技工院校可安排毕业年级学生返校,毕业年级开学2周后安排其他年级学生返校。各学校要按照先省内学生、后省外学生的顺序分批次、分生源、分时段组织学生返校。具体开学时间由各学校提出,按程序报批后自行发布。

  近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师生暂不安排返校;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师生一律不返校。

  二、严格报批程序

  各技工院校要提前做好开学防疫准备工作,坚持“驻地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原则,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参照省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高等学校开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肺炎办发〔2020〕110号)相关规定,“一校一策”制定开学防疫工作方案(含核酸检测方案,下同)和应急预案,提出具体开学日期,提前3个工作日报各市(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西安市可根据实际确定市级及县级负责)审核,符合防控工作要求,经省人社厅备案后方可发布。

  三、严密防控疫情

  (一)加强组织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人社局要主动向本地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将辖区内所有技工院校纳入当地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范围,人社、卫健、定点医院、疾控机构和学校“点对点”协同防控,加强指导和监督,及时审批技工院校开学日期、审核开学防疫工作方案,与其他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对学校进行技术指导。省人社厅将会同省卫健委对各市(区)、技工院校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各技工院校实行封闭管理,由法人承担疫情防控第一责任,如实上报师生人数和疫情防控情况。要进一步健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细化措施,责任到人。要参照已开学的大中专院校标准,严密部署安排,做好防疫物资准备、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杀。要坚持点名制度,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动态、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组织应急演练,切实做好开学前、开学期间和开学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防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发生。发现疫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同时立即向驻地疾控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

  (三)组织师生安全返校。各技工院校确定学生返校时间后,及时向学生发布《开学须知》,将《开学第一课之返程篇》宣传片发至每位师生,告知返校途中的防疫措施、到校后接受预防性防疫安排等内容。要认真组织返校学生如实填报返校时间、返程交通工具等事项,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健康证明、健康二维码核验等措施。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动态调整结果为准)以及无症状感染者发病较多的省(市)返校师生,一律单人单间进行医学观察14天,一律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费用由学校承担,不得向师生摊派)。隔离期满且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复学复课。

  (四)分类开展教学。开学准备期间,各学校要继续做好线上教学工作。开学后,要根据线上教学进度,合理调整实施性教学计划,做好与线下教学的衔接。统一组织师生观看《开学防疫第一课》专题片,上好开学第一课。对因疫情防控、自我隔离、疾病等原因不能如期返校的学生,要继续做好线上教学,加强关心关爱,安排专门教师与学生本人或家长联系,确保学生完成学业。要密切关注贫困家庭学生学习条件和状态,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受疫情影响家庭学生顶岗实习,结合实际促进优质企业优先录用优秀顶岗实习学生。

  (五)严肃工作纪律。因管理疏漏、履职不力导致学校发生疫情的,按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予以追责,严肃处理,对学校给予停止招生或停止办学处理。

  联 系 人:吴晓荣

  联系电话:029-63915266

  电子邮箱:sxjgjyyx@163.com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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