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陕西省选拔赛暨第二届陕西“丝路创星”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陕西省选拔赛暨第二届陕西“丝路创星”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陕人社函〔2020〕109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更好地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双创”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创新创造动能,持续营造全民创业浓厚氛围,今年,我厅将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扶贫办、共青团陕西省委、省残联共同举办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陕西省选拔赛暨第二届陕西“丝路创星”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作统筹。各市(区)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做好人社系统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充分考虑疫情对大赛的影响,结合实际采取相应措施,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积极筹备大赛,及时采取措施,合理安排赛事,认真组织实施,必要时可适当调整大赛组织方式,坚决防止疫情在大赛活动中扩散,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和创业大赛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举办大赛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挥就业创业工作牵头职能作用,推进“双创”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市(区)要高度重视,在大赛策划、组织和跟踪服务上投入更多精力,将大赛纳入本地就业创业工作总体计划统筹部署和推进,积极联合地方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成立组委会,并确定专门工作机构,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各市(区)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及联系方式,请于4月31日前报省级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各市(区)要按照省级大赛实施方案(见附件),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细化工作计划和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大赛各阶段工作,确保大赛规范有序、顺利实施。各市(区)赛事进展情况和亮点特色请及时报告。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市(区)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一方面,要通过报刊杂志、电台电视、灯箱广告等载体,另一方面,要通过手机APP、微信微博等自媒体,针对大赛不同阶段特点,积极开展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宣传。重点要深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以及高校和技工院校、街道(乡镇)、社区等进行宣传,让更多创业者了解大赛、关注大赛、参与大赛。同时,要积极宣传本地赛事亮点和成果,在突出人社特色上下功夫,重点关注带动就业、助力脱贫等社会价值较大的参赛项目,树立在不同领域、各具代表性的创业典型,不断提升宣传效果,努力扩大大赛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各市(区)在大赛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级大赛组委会反映。

  联系人:胡志峰 电话(传真):029—63915240

  邮箱:331017541@qq.com

  附件: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陕西省选拔赛暨第二届陕西“丝路创星”创业创新大赛实施方案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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