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原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接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社厅函〔2026〕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移交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154号)有关要求,特制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收原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工作方案》《原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的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备案工作指引》《原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项目与国家职业分类的对应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收原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工作方案.pdf

                         2.原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的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备案工作指引.pdf

                         3.原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项目与国家职业分类的对应目录.pdf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6年2月28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原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接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解读


  一、总体政策一问一答

  1. 这份文件是干什么的?

  这是人社部办公厅印发的通知,核心是:

  把原来由教育部门管理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 证书),平稳有序移交、接收到人社部门统一管理。

  2. 发文单位和文号是什么?

  发文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文号:人社厅函〔2026〕16 号

  印发时间:2026 年 2 月 28 日

  3. 为什么要发这个文件?

  落实之前人社厅函〔2025〕154 号文件要求,

  把教育部门管理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统一纳入人社部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4. 这次移交的核心原则是什么?

  自愿申请、有序衔接、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二、关于 “X 证书” 机构备案一问一答

  5. 什么是 “X 证书” 机构?

  原来由教育部门备案管理的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

  6. X 证书机构可以变成什么?

  可以申请成为人社部门备案的社会评价组织(社评组织,代码 S)。

  7. 什么时候必须提交备案意向?

  2026 年 4 月 30 日(含)前,

  向注册地或原实施省份的省级人社部门书面提交备案意向申请。

  8. 正式备案什么时候完成?

  省级人社部门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评估、备案工作。

  9. 备案有效期到什么时候?

  统一到2028 年 12 月 31 日。

  10. 已经是人社社评组织的 X 证书机构怎么办?

  可以按《对应目录》申请增加评价职业(工种)。

  11. 备案要满足什么条件?

  原来是教育部门备案的 X 证书机构

  信用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违规

  有固定办公场所、完善制度、题库、场地设备、考评 / 督导 / 考务人员

  12. 备案要交哪些材料?

  备案申请函、工作方案

  机构信息采集表、法人证书

  管理制度

  试题、场地设备、人员名单

  13. 备案流程是什么?

  申请 → 受理 → 评估 → 公示(≥5 个工作日)→ 复核 → 备案 → 公布

  14. 备案后发的证书效力如何?

  与人社部门其他备案机构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等待遇、同政策支持。

  15. 评价收费怎么定?

  按当地规定;无规定的,机构自主测算、公开公示。

  三、关于院校备案一问一答

  16. 原来承担 X 证书考核站点的院校能做什么?

  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可自愿申请人社部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资质。

  17. 院校备案怎么管?

  常态化、属地化管理,按各地现有规定执行。

  四、关于持证人员晋升一问一答

  18. 手里有 X 证书的人能干嘛?

  可以按《对应目录》,报考更高一级人社部门职业技能等级。

  19. 报考条件按什么执行?

  按《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 年版)》附录 5。

  20. 证书怎么核验?

  在教育部门 X 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查验,人社部门抽查复核。

  五、工作要求与时间节点一问一答

  21. 各省要在什么时候公布服务渠道?

  2026 年 3 月 6 日前,省级人社部门要明确并上报:

  X 证书机构备案受理渠道

  持证人员晋升咨询渠道

  统一在 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osta.mohrss.gov.cn) 公布。

  22. 什么时候要总结上报?

  各省份2027 年 1 月底前,将整体工作情况报送人社部。

  23. 咨询电话要保留到什么时候?

  服务电话至少保留到2026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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