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务工敲诈”等涉黑涉恶行为,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二、征集内容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应聘务工、承包劳务名义进入施工工地,刻意制造矛盾、放大劳务纠纷,在非法诉求被用工主体拒绝后,采取纠缠滋扰、言语恐吓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纪检举报、行政诉讼、信访投诉等方式施压胁迫,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食费、退场补偿费、工程款等不合理费用等行为。
2.以牟利为目的,短时间内频繁换工作,消极怠工,刻意制造纠纷,诉求高度同质化,短周期大量仲裁、诉讼的行为。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求职者办理培训贷、入职贷等各类贷款;假借招聘名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强迫求职者前往异地、高危、诱骗类违规岗位从业等行为。
三、举报须知
如发现“务工敲诈”等涉黑涉恶行为涉违法犯罪线索,请收集固定好相关证据,线索尽量写明被举报人员姓名、住址或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等,并尽量附录音、视频、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材料。我们对收集到的涉嫌犯罪线索,坚决移送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线索处置结果将按规定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同时对举报人、证人、被害人等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全力保障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举报人需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构事实、夸大情节、捏造证据等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诬告、捏造事实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举报渠道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
举报信箱: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前大楼7-12
举报电话:029-63915172
特此公告。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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