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解读
一、总则与适用范围
1. 本《办法》由谁制定、何时实施?
由陕西省人社厅、教育厅、民政厅、市场监管局、公安厅、消防救援总队、通信管理局七部门联合制定,2026 年 2 月 24 日印发,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我省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 本办法适用哪些学校?
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
面向社会开展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的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3. 设立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要符合什么导向?
符合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力资源市场需要
有利于培训资源合理布局
鼓励围绕区域重点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设立。
4. 谁负责审批和监管?
省级人社部门:全省发展规划、监督指导。
市级人社部门:审批和管理高级工及以上培训学校。
县级人社部门:审批和管理初级工、中级工培训学校。
审批权限已移交行政审批局的,按程序办理。
审批后抄送同级教育部门备案。
5. 信息化管理有什么要求?
必须纳入“陕西省职业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人社部门:维护设立、变更、终止、年检、信用等信息。
学校:维护基本信息、培训范围、师资等。
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的学校:及时维护学员报名、取证、补贴、就业信息。
二、学校设立条件
6. 谁可以举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社会组织:须具有法人资格。
个人:具有政治权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学校自身: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可单独举办,也可联合举办(须签联合办学协议)。
7. 学校名称有什么规定?
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结构一般为:行政区划 + 字号 +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8. 办学规模最低要求是多少?
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 200 人次 / 年。
9. 场地、消防、安全有哪些硬要求?
理论教学场所300㎡以上。
实训场地符合对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场所无安全隐患,远离危化品、易燃易爆仓库。
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并取得消防验收手续;改扩建、装修须重新审验。
招寄宿生:配相应阅览、生活、运动场所。
供餐: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10. 内部组织机构要求?
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成员不少于 5 人且为单数。
由举办者 / 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组成。
须设监督机构或监事。
11. 校长任职条件是什么?
大专以上学历
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2 年以上职业教育教学经历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良好
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
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从业记录。
12. 师资队伍有什么标准?
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 1/4。
教师须持相应教师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每个职业(工种)至少配:
2 名理论课教师
2 名实习指导教师。
13. 必须具备哪些制度与教学规范?
要有:
办学章程
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员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
按国家职业标准选用教材、编制大纲、制定教学计划。
三、筹设、正式设立与审批流程
14. 什么是 “筹设”?筹设期多久?
筹设是先批准筹建、不直接招生的阶段。
审批时限:受理之日起 30 日内书面决定。
筹设期不得超过 3 年,筹设期内不得招生。
15. 直接正式设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设立申请书
名称(预)核准文件
学校章程、首届决策机构组成名单
资产有效证明
校长、教师、财会人员资格证明
设立承诺书。
16. 正式设立审批时限多长?
自受理之日起3 个月内作出是否准予设立决定,批准的发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17. 增设校区、跨区域设分校怎么办理?
本行政区域内增设校区:按变更注册地址报批。
跨行政区域设分校:向分校所在地审批部门单独申请许可,并报原审批部门备案。
18. 《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多久?
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效期不超过 3 年。
遗失须立即公告并申请补办。
四、变更与终止
19. 哪些事项变更需要审批?
变更名称
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须先财务清算)
变更办学层次、职业(工种)
变更注册校址、增设校区
均须报审批部门批准。
20. 跨区域变更地址怎么办?
先到原审批部门申请终止,再到新所在地重新办理审批。
21. 哪些情形学校应当终止?
按章程要求终止并经批准
被吊销办学许可证
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
22. 学校终止要做哪些工作?
保护师生权益,维护稳定
依法财务清算
交回办学许可证,向社会公告
自行终止:提前 6 个月公告,制定终止方案
长期不招生、不办学:许可证到期自然废止
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同时到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办理变更 / 注销。
五、教学与内部管理
23. 党建与办学方向要求?
按党章成立党组织,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开展思政与职业道德教育,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24. 安全稳定谁负责?
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
每季度至少 1 次安全自查。
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重大事项必须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25. 教学活动有哪些红线?
严格按许可的职业(工种)、等级开展培训。
建立教学质量评价制度,重实操、保质量。
优先选用国家职业培训包、规划教材。
26. 线上培训有什么要求?
必须有线下实体、固定办公场所。
自建平台须向通信管理部门履行手续。
直播教学影像留存不少于 6 个月。
27. 收费、广告、招生简章要求?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规定执行。
招生简章和广告报主管部门备案。
网站、微信、短视频等发布内容须内部审查合规。
六、教师与学员管理
28. 教师管理核心要求?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 聘用合同,缴社保。
实行持证上岗。
教师每 5 年累计继续教育不少于 360 学时。
29. 学员管理核心要求?
建立学籍、培训档案、台账。
必须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明确:
培训项目、课程、层次、形式、时间、证书、收费、退费、纠纷处理等。
30. 师生纠纷怎么解决?
先按培训协议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
七、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31. 监管方式是什么?
人社部门牵头,联合公安、民政、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
实行 **“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
开展办学水平和质量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32. 年检制度如何?
实行年度检查、年度报告制度。
内容:管理、教学、师资、保障、效益等。
结果:合格 / 不合格。
33. 信用与动态管理?
建立信用档案,根据年检、信用等级实施动态管理。
34. 违规承担政府补贴培训怎么处理?
移出政府补贴培训机构目录
依法依规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35. 一般违法违规依据什么处理?
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相关条款处罚。
八、附则
36. 消防、保安等准入类培训适用吗?
涉及准入类职业资格培训(如消防、保安等),同时按国家专项规定执行。
37. 各市可以再细化吗?
各市级人社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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