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城乡社区岗位,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城乡社区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系列政策举措,全力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通知》明确,畅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各类渠道。优化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招聘一批,市级或者县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拟订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年度招聘计划,合理安排招聘时间,原则上所有新招聘岗位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开发城乡社区服务岗位招用一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聚焦充实城乡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重点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动员城乡社区服务领域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一批,支持城乡社区服务领域企业和专业化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承接城乡社区服务,加大招聘高校毕业生力度。推进城乡社区见习岗位招募一批,积极推进“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开发计划”,在村(社区)开发见习岗位,为毕业生提供更多实践锻炼机会。
《通知》要求,做好岗位发布,健全城乡基层岗位归集发布机制,统一发布城乡社区拟招聘岗位,积极开展线下招聘活动。提高服务能力,依托各类人才培训基地等培训资源,对在城乡社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培训。健全激励机制,支持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加强宣传引导,定期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开展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大力宣传扎根城乡社区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优秀毕业生代表。
全文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央社会工作部 民政部关于优化城乡社区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6〕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社会工作部、民政厅(局):
高校毕业生是党和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也是服务基层治理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要求,进一步优化城乡社区岗位,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支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社会工作、就业工作等重要论述,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发展和服务群众为目标,聚合资源、挖掘潜力、有序组织、协同推进,优化城乡社区岗位,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助力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互促共进。
二、畅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各类渠道
(一)优化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招聘一批。市级或者县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要对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的标准,以及本地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年度规划目标,统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因空岗、退休离职和新增待招聘等岗位需求,拟订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年度招聘计划。根据年度招聘计划,合理安排招聘时间,鼓励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相衔接。聚焦组织动员、矛盾调解、链接资源、应急处突、议事协商、“一老一小”服务、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心理慰藉等重点任务,加大社会学、社会工作、心理学、法学、劳动社保、社区管理与服务等专业高校毕业生招聘力度。原则上所有新招聘岗位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鼓励各地拿出较多数量岗位定向招聘有志于投身社区治理和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到村担任村务工作者。
(二)开发城乡社区服务岗位招用一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聚焦充实城乡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重点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为他们参与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提供平台。有条件的地方可因地制宜实施高校毕业生城乡社区就业项目,专门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城乡社区服务岗位。
(三)动员城乡社区服务领域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一批。各地要支持城乡社区服务领域企业和专业化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承接城乡社区服务,加大招聘高校毕业生力度。要用好扩岗补助、社保补贴等一揽子惠企政策,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结合城乡社区服务需要,更多开发养老照护、纠纷调解、便民服务、困境人员帮扶、社会工作服务等岗位,为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打开新空间。
(四)推进城乡社区见习岗位招募一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推进“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开发计划”,结合服务均等化、专业化发展趋势,会同有关部门在村(社区)开发就业见习岗位,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实践锻炼机会。在村(社区)设立的就业见习岗位,见习期为3-12个月,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鼓励市级或者县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根据当地年度招聘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社区就业见习经历的高校毕业生。
三、加大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支持保障
(五)做好岗位发布。各地要健全城乡基层岗位归集发布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对接社会工作、民政等部门,依托公共就业服务网站、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等,统一发布城乡社区拟招聘岗位。积极开展线下招聘活动,在有关专项活动中设立城乡社区岗位专区,加大城乡社区岗位急需紧缺人才宣传推介力度,动员更多高校毕业生求职应聘。
(六)提高服务能力。各地要依托各类人才培训基地等培训资源,灵活运用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对在城乡社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各地开展的基层党建、社会治理等相关培训,应安排一定比例班次或名额面向在城乡社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要推动建立“导师帮带制”,对招聘成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高校毕业生,由优秀社区工作者采取老带新等形式,帮助其顺利适应工作岗位。
(七)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健全激励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和联系服务,及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困难问题。支持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按规定落实相关职业津贴。对于表现优秀、符合法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或者村务工作者,可在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按程序提名推荐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按规定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或者村务工作者作为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
(八)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定期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开展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了解城乡基层实际,激发其到城乡社区就业的热情。大力宣传扎根城乡社区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代表,引导高校毕业生自觉将个人理想同社会发展、民生需求紧密结合,发挥所学所长,主动投身城乡基层服务和社会治理。
各地要将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纳入当地就业、人才和基层治理工作总体安排,建立高效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加强指导支持,具体负责优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动拓宽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就业和见习岗位,做好岗位摸排、实施推进等工作。民政部门做好社会组织宣传动员,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城乡社区岗位。要加大资金支持,统筹用好就业创业、人才发展、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等资金,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要完善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和重大情况,按程序及时报告。工作开展期间,如有特色做法、典型经验、困难问题及工作建议,可向中央社会工作部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报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央社会工作部
民政部
2026年7月31日
关于《关于优化城乡社区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解读
一问:这份通知出台的主要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 这份通知由人社部、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于2026年7月31日联合发布,核心目的是应对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同时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一方面,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另一方面,城乡社区在服务群众、基层治理方面需要更多专业化人才。通知旨在通过优化社区岗位设置,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既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出路,又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实现“双赢”。
二问:通知对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 主要有四点硬性要求。第一,招聘标准明确,按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的标准,结合本地年度规划,拟定年度招聘计划。第二,招聘时间要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安排相衔接,方便应届生参与。第三,专业倾斜,重点招聘社会学、社会工作、心理学、法学、劳动社保、社区管理与服务等专业毕业生,以匹配社区服务重点任务(如矛盾调解、“一老一小”服务、心理慰藉等)。第四,名额开放,原则上所有新招聘岗位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鼓励拿出较多数量岗位定向招聘有志于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还可招聘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务工作者。
三问:除了社区专职工作者,还有哪些渠道可以吸纳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
答: 通知构建了“四条渠道”并行的格局。
第一条渠道是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按标准、按计划统一招聘,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
第二条渠道是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开发,鼓励地方专门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可设立专项就业项目。
第三条渠道是社区服务领域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支持养老照护、纠纷调解、便民服务等领域的企业和专业化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招聘力度,并落实扩岗补助、社保补贴等惠企政策。
第四条渠道是城乡社区见习岗位,纳入“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开发计划”,在村(社区)设立见习岗,见习期3至12个月,给予见习补贴,且见习经历在后续社区专职招聘中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四问: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后,能享受到哪些具体的支持和保障?
答: 通知从岗位发布、能力提升、激励保障三个方面给予了系统性支持。
在岗位发布保障方面,建立城乡基层岗位归集发布机制,依托公共就业服务网站、市场化平台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并在线下招聘会设立社区岗位专区。
在能力提升保障方面,依托培训基地,对在岗高校毕业生开展专业培训和职业能力提升;基层党建、社会治理等培训中,安排一定比例班次或名额面向在社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推行 “导师帮带制” ,由优秀社区工作者“老带新”,帮助新人适应岗位。
在激励晋升保障方面,支持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按规定落实职业津贴;表现优秀、符合条件者,可在村(社区)“两委”换届时提名推荐为“两委”成员候选人;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可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五问:各部门在这项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是怎样的?
答: 实行“三部门分工协作”机制。
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市级或县级)牵头负责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提供指导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动拓宽就业和见习岗位,负责岗位摸排、实施推进和就业服务。
民政部门做好社会组织的宣传动员,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社区岗位。
三部门需建立高效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当地就业、人才和基层治理工作总体安排。
六问:资金保障和报告制度是如何安排的?
答: 在资金保障方面,统筹用好就业创业资金、人才发展资金、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资金等多渠道资金,确保政策落地有“钱”支撑。
在报告制度方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重大问题和重大情况按程序及时报告。工作中有特色做法、典型经验或困难建议,可向中央社会工作部一局、人社部就业促进司、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报送。
七问:通知在宣传引导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 通知要求各地定期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开展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让大学生提前了解基层实际,激发就业热情。同时,要大力宣传扎根社区、服务群众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引导更多毕业生将个人理想与基层治理、民生需求相结合,主动投身城乡社区服务。
八问:这份通知对高校毕业生意味着什么?核心利好有哪些?
答: 对高校毕业生而言,这是一份“政策礼包”,核心利好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是岗位扩容,四条渠道同步发力,岗位数量大幅增加,且“所有新招聘岗位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
第二是门槛优化,重点专业倾斜,但并非只限这些专业,总体上是“开放+倾斜”策略。
第三是待遇保障,见习补贴、社保补贴、职业津贴等多项资金支持。
第四是发展空间,导师帮带、培训提升、晋升通道(进入“两委”、推荐代表委员等),打破社区岗位“天花板低”的传统印象。
此外,多部门协同、资金统筹,政策落地有保障。总体来看,这份通知不仅是一项就业促进政策,更是将高校毕业生定位为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人才储备,为愿意扎根基层的毕业生提供了清晰的职业发展路径和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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