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语句及解读
核心说明:本次提炼严格围绕文件原文,聚焦人力资源(人才培育、就业帮扶、队伍建设)和社会保障(社保覆盖、救助保障、权益维护)两大核心领域,摘录语句均为文件原文表述,解读立足人社工作职能,结合乡村振兴实践需求,拆解政策内涵、实施重点和实践意义,确保精准性、专业性和实用性。
一、人力资源相关语句及解读
(一)人才培育与队伍建设类
语句1:深化涉农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以需求为导向加快新农科建设,推动涉农专业人才定向培养。
解读:该语句明确了乡村人才供给的核心路径,紧扣农业农村现代化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将人社部门“人才培养”职能与乡村振兴人才缺口精准对接。一方面,通过新农科建设优化涉农专业设置,打破传统学科壁垒,聚焦种业振兴、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新质生产力等重点领域,培育具备专业素养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定向培养”机制直击乡村人才“引不来、留不住”的痛点,推动人才培养与县域、乡镇农业发展需求精准匹配,让培养的人才能够快速扎根乡村、服务农业,为农业科技创新、农技推广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夯实乡村振兴的人才基础。同时,这也要求人社部门联动教育、农业部门,完善涉农人才培养补贴、就业扶持等配套政策,提升定向培养人才的归属感和留存率。
语句2:加强乡村产业带头人和乡村治理人才培育,因地制宜培育农创客。实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推进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
解读:该语句构建了“本土培育+外部引进”的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体系,涵盖人社部门负责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乡土人才培育等核心工作。一是本土培育聚焦“实用性”,乡村产业带头人、治理人才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培育此类人才能够激活乡村内生动力,农创客的培育则紧扣县域富民产业发展需求,助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带动农民增收;二是外部引进突出“年轻化、专业化”,“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是人社部门引导高校毕业生下沉基层的重要载体,既能缓解乡村人才短缺的困境,也能为乡村注入新鲜血液,优化乡村人才结构;三是兼顾性别平等与青年发展,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挖掘女性人才潜力,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鼓励青年投身乡村,契合人社部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推进人才均衡发展”的职能定位,推动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乡村人才发展生态。
语句3:充实和稳定农村基层一线力量,公务员招录计划向县乡基层机关倾斜,原则上不得从县乡借调工作人员。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做好后备力量培养储备。
解读:该语句聚焦农村基层人社相关队伍的稳定与建设,直击基层力量薄弱、人员流动频繁的突出问题,是强化乡村治理、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从人社工作角度来看,一方面,公务员招录向县乡基层倾斜,明确了基层人才招录的政策导向,要求人社部门在招录计划制定、考试组织等环节,重点保障县乡基层机关的人才需求,破解基层“招人难”问题;另一方面,“不得随意借调”“落实基本报酬保障”,是稳定基层队伍的关键举措,人社部门需协同相关部门,完善基层工作人员薪酬保障体系、职称评定倾斜政策,提升基层岗位的吸引力和归属感;此外,村干部后备力量培养储备,与人社部门“乡土人才培育”职能衔接,通过搭建培养平台、开展技能培训,为基层治理队伍输送新鲜血液,确保农村基层工作有序推进,夯实乡村振兴的组织基础。
语句4: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
解读:该语句是人社部门开展乡土人才培育、推动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的重要指引。乡村工匠作为农村实用人才的核心组成部分,涵盖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等群体,其培育既关乎传统技艺的传承,也关乎县域富民产业的发展。人社部门需牵头搭建培育平台,通过设立名师工作室、开展技能培训、组织技能竞赛等方式,挖掘和培育乡村工匠,提升其专业技能和市场竞争力;同时,结合农村电商、农文旅融合等产业发展需求,引导乡村工匠转型发展,推动传统技艺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培育特色手工业、非遗产业等富民业态,既实现传统技艺的活态传承,也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彰显人社工作“以人才培育促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带就业增收”的核心逻辑。
语句5:加大“三农”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深入开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专题培训,提升各级党政干部抓“三农”工作本领。
解读:该语句明确了“三农”干部队伍能力提升的要求,与人社部门“干部教育培训”职能密切相关。乡村振兴的推进,离不开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干部队伍,人社部门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牵头单位,需协同农业、组织等部门,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计划,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产业发展、就业帮扶、社保覆盖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题培训;培训需兼顾政策解读与实践操作,提升干部对“三农”相关人社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确保就业扶持、社保保障、人才培育等政策能够精准落地,切实把政策效能转化为乡村振兴的实际成效,推动各级党政干部更好地履行抓“三农”工作的职责。
(二)就业帮扶与就业保障类
语句1:强化就业帮扶,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用好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渠道。
解读:该语句是人社部门开展乡村就业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核心抓手,明确了“外输+内拓”的就业帮扶路径。一是“有组织劳务输出”,聚焦农村剩余劳动力,尤其是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人社部门需牵头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加强与输入地人社部门、企业的协作,开展订单式培训、点对点输送,规范劳务输出流程,提升劳务输出的组织化、专业化水平,让农村劳动力“出得去、稳得住、能增收”;二是“内拓就业渠道”,就业帮扶车间和乡村公益性岗位是吸纳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的重要载体,人社部门需完善就业帮扶车间扶持政策,支持其扩大产能、吸纳更多劳动力就业,同时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重点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重点群体,明确岗位待遇、岗位职责和管理机制,确保岗位“设得实、用得上、能长效”,通过“外输内拓”双轮驱动,破解农村劳动力就业难题,筑牢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就业防线。
语句2:促进农民工稳岗就业。落实好农民工稳岗就业支持政策,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减负拓岗。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培训项目与岗位需求精准匹配。统筹做好外出务工服务保障和返乡就业创业扶持,加强大龄农民工关爱帮扶。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加大欠薪整治力度。
解读:该语句全面涵盖了人社部门农民工工作的核心职能,从“稳岗、培训、服务、维权”四个维度,构建了全方位的农民工就业保障体系,是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是稳岗拓岗,通过落实稳岗返还、社保补贴等政策,支持涉农企业、重点行业企业减负增效,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降低失业风险;二是技能提升,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聚焦农民工就业需求和市场岗位导向,开展针对性培训,破解农民工“技能不足、就业质量不高”的问题,推动农民工从“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型,提升就业竞争力;三是服务保障,兼顾外出务工和返乡创业两大群体,对外出务工农民工,加强交通、住宿、就业指导等服务保障,解决其务工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对返乡创业农民工,落实创业补贴、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等扶持政策,搭建创业孵化平台,激发返乡创业活力;同时,重点关注大龄农民工,通过开展适应性培训、开发灵活就业岗位等方式,加强关爱帮扶,破解其就业难题;四是权益维护,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失信联合惩戒等机制,加大欠薪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农民工就业更安心、增收更有保障。
语句3:扩大以工代赈项目覆盖范围、建设领域和劳务报酬发放规模,鼓励采用灵活发包方式由农村基层自主实施项目。
解读:该语句是人社部门联动相关部门,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增收的重要政策导向,兼具就业帮扶与乡村建设双重意义。以工代赈核心是“以工换赈、就地就业”,扩大项目覆盖范围和建设领域,意味着将更多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等项目纳入以工代赈范畴,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更多就地就业岗位,重点吸纳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群体就业;扩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明确要求提高项目资金中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比例,直接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让农民在参与乡村建设的过程中实现增收;鼓励农村基层自主实施项目,能够更好地结合当地实际,挖掘就业岗位潜力,同时简化项目实施流程,提升项目实施效率,让就业岗位更贴合当地劳动力需求。人社部门需牵头做好劳务报酬发放监管、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等工作,确保以工代赈项目真正发挥“就业增收、乡村建设”的双重效能,推动乡村建设与就业帮扶深度融合。
二、社会保障相关语句及解读
(一)社会保险覆盖类
语句1: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解读:该语句聚焦新型就业群体的社保保障问题,是人社部门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推进社保扩面提质的重要举措,贴合乡村就业形态多元化的发展趋势。随着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灵活务工等新业态的发展,农村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数量不断增加,此类人员就业灵活、流动性强,社保参保难度较大。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打破了“户籍、就业形式”的限制,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更稳定、更优质的养老保障,人社部门需简化参保流程、优化缴费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提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积极性;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针对新就业形态人员工作流动性强、职业伤害风险高、难以纳入传统工伤保险的问题,通过试点探索建立适配的职业伤害保障机制,破解新就业形态人员“伤有所偿”的难题,填补社保保障空白。这一政策既完善了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也能够稳定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岗位,促进农村就业形态多元化发展,助力农民增收。
语句2:巩固拓展农村居民医保参保成果,健全连续参保激励约束机制,稳步提高医保基金在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比例。
解读:该语句聚焦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是人社部门(医保部门)推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均等化、守护农村居民健康的核心举措,与乡村公共服务供给、农民生活品质提升密切相关。巩固农村居民医保参保成果,重点是守住“应保尽保”底线,防止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群体断保、漏保,确保农村居民能够持续享受医保保障;健全连续参保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差异化缴费补贴、报销比例倾斜等方式,引导农村居民连续参保,提升医保参保稳定性;稳步提高医保基金在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比例,一方面能够引导农村居民就近就医,降低就医成本,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利用率;另一方面能够倒逼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让农村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人社(医保)部门需牵头做好参保动员、基金监管、政策落实等工作,破解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筑牢农村居民健康保障防线,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二)社会救助与兜底保障类
语句1: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推动帮扶政策协同集成。
解读:该语句明确了社会救助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是人社部门(社会救助部门)履行兜底保障职能的核心遵循。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聚焦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实现增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特困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是防止规模性返贫的最后一道防线。“发挥兜底保障作用”要求人社部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精准认定救助对象,优化救助流程,提升救助时效性和精准性;“推动帮扶政策协同集成”要求人社部门联动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推动社会救助与就业帮扶、产业帮扶、医疗保障等政策衔接,避免政策碎片化,形成帮扶合力。例如,对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结合就业帮扶政策开展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岗位,帮助其实现增收脱贫;对无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落实全额救助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通过“兜底保障+政策协同”,确保所有困难群体都能共享乡村振兴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语句2:完善农村低保标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优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提升临时救助时效性、可及性。
解读:该语句细化了农村社会救助的具体举措,聚焦救助政策的精准性、时效性和可及性,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兜底保障体系,与人社部门的社会救助职能高度契合。一是完善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要求低保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确保低保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保障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二是优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聚焦农村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医疗、养老等需求,完善供养标准、供养方式,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提升供养服务质量,确保特困人员“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三是提升临时救助时效性、可及性,针对农村居民因疾病、灾害、意外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的生活困难,简化临时救助审批流程,推行“先行救助、后补手续”等方式,缩短救助周期,扩大临时救助覆盖范围,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及时获得救助,破解“急难愁盼”问题。人社(社会救助)部门需牵头做好政策落实、对象认定、资金发放等工作,让社会救助政策真正惠及每一位困难群众,筑牢农村兜底保障防线。
语句3:采取干部包联、志愿服务、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精神障碍人员等的探访关爱,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解读:该语句聚焦农村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整合了人社部门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志愿服务组织等职能,是推进乡村治理、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是社会救助和关爱帮扶的重点对象,其生活质量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的成色。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是人社部门参与关爱帮扶的重要方式,通过设置养老护理员、儿童关爱员、残疾人帮扶员等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同时由岗位人员负责特殊群体的日常探访、帮扶,实现“就业增收+关爱帮扶”双赢;干部包联、志愿服务则与公益性岗位形成互补,构建全方位的关爱帮扶体系,及时了解特殊群体的生活需求、健康状况,帮助解决就医、养老、生活照料等实际困难。人社部门需牵头做好公益性岗位的设置、招聘、管理和薪酬保障工作,联动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岗位托底”的关爱帮扶机制,让农村特殊群体感受到温暖,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三、总结
本次提炼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语句,贯穿文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线,涵盖人才培育、就业帮扶、社保覆盖、兜底保障、权益维护等人社核心工作。整体呈现三大导向:一是“精准对接”,所有政策语句均与人社职能高度契合,精准对接乡村振兴中的人才缺口、就业难题、保障需求;二是“底线思维”,突出就业帮扶和兜底保障的核心作用,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三是“协同发力”,推动人社政策与农业、教育、医疗、乡村治理等政策协同,形成推进乡村振兴的合力。这些语句既是人社部门开展乡村相关工作的根本遵循,也是推动人社工作向乡村延伸、实现城乡人社事业均衡发展的重要指引,对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保障农民稳定增收、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全文如下: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2026年1月3日)
农业农村现代化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和成色。“十四五”时期,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明显进展。“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要加快补上农业农村领域突出短板,加快建设农业强国。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至关重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总抓手,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守牢国家粮食安全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努力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让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美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
一、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
(一)稳定发展粮油生产。粮食产量稳定在1.4万亿斤左右。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提单产。因地制宜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推动粮食品种培优和品质提升,实施粮食流通提质增效项目,促进适销对路、优质优价。巩固提升大豆产能,做好产销衔接。拓展油菜、花生、油茶等生产空间,扩大油料多元化供给。推动棉花、糖料、天然橡胶等产业平稳发展。深入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
(二)促进“菜篮子”产业提质增效。坚持农林牧渔并举,推动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强化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巩固肉牛、奶牛产业纾困成果,促进供求平衡、健康发展。多措并举促进乳制品消费。支持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饲草料生产,促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支持设施农业更新改造,稳定发展蔬菜生产,推进深远海养殖和现代化远洋捕捞,积极发展森林食品和生物农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多部门协同和全链条监管,严查严惩非法添加和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三)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严守耕地红线,统筹农用地布局优化,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规范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定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坚决打击各类破坏耕地违法行为,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严防“大棚房”等问题反弹回潮。着眼保护耕作层和粮食生产能力,优化耕地调查规则,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制度,稳妥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和撂荒地复耕利用。分区分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立项、建设、验收和管护机制,强化资金监管,加大土壤改良和地力提升力度。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强化高标准农田渠系与灌区骨干工程衔接。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管理机制。实施新一轮黑土地保护工程,扎实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和酸化耕地治理。在确保省域内耕地保护任务不降低前提下,稳妥有序退出河道湖区影响行洪安全等的不稳定耕地。
(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效能。统筹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培育壮大农业领域科技领军企业。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选育和推广突破性品种,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加快高端智能、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应用,加强林草机械装备研发推广。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促进人工智能与农业发展相结合,拓展无人机、物联网、机器人等应用场景,加快农业生物制造关键技术创新。深化农业科研院所改革。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深化涉农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以需求为导向加快新农科建设,推动涉农专业人才定向培养。
(五)强化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开展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加强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提高应对极端天气能力。推进大江大河控制性枢纽、堤防达标提标和蓄滞洪区建设,强化病险水库、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加强农田沟渠修复整治、中小河流和平原涝区治理,提升山洪沟风险管控与防洪治理能力,做好灾毁设施恢复重建。加强北方地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适度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和农田排涝设施建设,健全救灾机具配置和应急调用机制。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推进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推进农田防护林建设,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六)促进农产品贸易和生产相协调。推进农产品进口多元化。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支持扩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依法严厉打击农产品走私。积极参与国际粮农治理。
二、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
(七)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落实常态化帮扶责任,稳步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保持财政投入、金融支持、资源要素配置等方面政策总体稳定。强化开发式帮扶,增强内生动力,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推动帮扶政策协同集成。保持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规模及省市两级投入资金规模稳定,县级可根据帮扶任务合理安排资金。
(八)提高监测帮扶精准性时效性。合理确定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标准,规范标准调整机制。扎实做好乡村两级常态化监测,健全精准识别和快速响应机制,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统筹开展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监测识别,规范收支核算口径,加强数据共享。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精准帮扶和动态调整。综合评估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家庭经济状况和自我发展能力,符合退出条件的有序退出帮扶,对离开帮扶政策会出现返贫风险的继续实施帮扶。
(九)提升产业和就业帮扶实效。优化产业帮扶方式,分类推进现有产业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发展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帮扶产业。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在省级保持基本稳定,县级可实行差别化要求。完善产业帮扶到户奖补政策,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经营增收。压实帮扶项目资产常态化监管责任,分类纳入国有资产或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加强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强化就业帮扶,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用好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渠道。继续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十)分层分类帮扶欠发达地区。分别确定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完善支持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发展状况统计监测体系。推动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和科技特派团选派。拓展东西部协作领域,调整优化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结对关系,改进考核评价办法。开展常态化驻村帮扶,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机制。
三、积极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十一)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支持和协同,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加强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统筹做好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储,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合理确定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推进优机优补,加强全链条常态化监管。强化稻谷、小麦、玉米、大豆保险保障,支持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提高保险理赔效率。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鼓励地方开展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试点。引导农业企业在粮食主产区统筹布局加工产能。落实好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政策,支持粮食主产区补充财力、发展粮食产业。
(十二)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支持发展绿色高效种养,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农业精品品牌,促进全产业链开发。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电商平台下沉赋能,加强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分拣加工等设施建设。规范农产品直播带货。深化农文旅融合,推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发展“小而美”文旅业态。积极发展林草产业,培育壮大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业态。优化茧丝绸产业区域布局。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拓展农民参与产业发展渠道和方式,完善公平分享产业发展收益机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强化产业项目统筹规划和科学论证,避免一哄而上、大起大落。完善省级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评价体系。
(十三)促进农民工稳岗就业。落实好农民工稳岗就业支持政策,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减负拓岗。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培训项目与岗位需求精准匹配。统筹做好外出务工服务保障和返乡就业创业扶持,加强大龄农民工关爱帮扶。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加大欠薪整治力度。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扩大以工代赈项目覆盖范围、建设领域和劳务报酬发放规模,鼓励采用灵活发包方式由农村基层自主实施项目。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十四)多措并举扩大乡村消费。支持乡村消费扩容升级,提升消费设施和服务水平,培育丰收市集、非遗工坊、休闲露营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支持县乡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更新,促进农村及偏远地区商贸流通降本增效。支持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健全农村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四、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十五)统筹优化乡村国土空间布局。适应人口变化趋势,立足主体功能定位,结合自然灾害防范,统筹优化村镇布局,提高村庄规划质量和实效,合理确定建设重点和优先序。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协同推进县域国土空间治理,在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生态有改善前提下,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分类保障乡村发展用地。支持边境地区城镇和村庄建设。
(十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支持小型引调水工程建设,分类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提升农村电网供电保障和综合承载能力,扩大农村充电设施覆盖范围。推进农村老旧公路改造、过窄公路拓宽和次差路段提升,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支持农村寄递物流设施共建共享,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行共同配送,深化快递进村。健全农村客运稳定运行保障机制。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推动现代宜居农房建设。实施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行动,提升农村及偏远地区网络覆盖水平。加强林区、垦区、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县域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健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
(十七)加强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稳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布局,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幼儿园,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加强县域教师队伍统筹配置,推动城乡学校在线共享优质课堂。综合施策加大农村控辍保学力度。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进县级医院和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升级,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合理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配备、使用范围。巩固拓展农村居民医保参保成果,健全连续参保激励约束机制,稳步提高医保基金在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比例。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以居家养老为基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助餐服务、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发展县乡普惠托育服务。完善农村低保标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优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提升临时救助时效性、可及性。采取干部包联、志愿服务、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精神障碍人员等的探访关爱,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十八)一体化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农村改厕、垃圾围村等问题,完善农村厕所社会化管护服务体系,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丽乡村。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优化调整低效无效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健全收运处置常态化运行保障机制。推广绿色生产和节水灌溉技术,发展生态低碳农业。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系统治理,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畜禽养殖粪污和海水养殖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治理。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加强重要江河湖库系统治理和生态保护,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坚定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加强进境动植物检疫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全面推进“三北”工程建设,推广以工代赈等项目实施方式,巩固扩大防沙治沙成果。完善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十九)深入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推动形成向上向善的乡村道德风尚。推进“文艺赋美乡村”,丰富农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进乡村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加强乡村文物、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保护,建立以村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发挥党员干部带头和村规民约引导作用,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推进突出问题综合治理。持续整治农村高额彩礼,加强省际毗邻地区联动治理。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培育简约文明的婚俗文化。健全农村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和规范管理。
(二十)建设平安法治乡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强化农村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坚决遏制“村霸”、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完善宗祠活动管理制度。深入打击农村黄赌毒、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和残疾人人身权利、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金融活动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强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统筹做好农村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道路交通、有限空间、燃气、消防、房屋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加强溺水等涉险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开展海洋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五、强化体制机制创新
(二十一)加快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妥善解决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顺利延包。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加强长时间大面积流转土地风险监测预警。提升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发挥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作用,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严控新增村级债务。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理顺社企关系,强化为农服务功能。健全农垦国有资产资源监管体制。
(二十二)规范有序做好农村各类资源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支持入市土地优先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严禁用于建设商品住房。强化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加强租赁合同管理。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深入整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突出问题,加强村级劳务用工规范管理。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二十三)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用足用好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健全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激励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农村领域资金投放。加大对涉农企业和农户贷款展期、续贷支持力度。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息归集共享。引导和规范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强化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雁过拔毛”、挤占挪用等问题。
(二十四)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发展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加强乡村产业带头人和乡村治理人才培育,因地制宜培育农创客。实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推进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五)强化乡村振兴责任制落实。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党委农办统筹协调作用。加大“三农”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深入开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专题培训,提升各级党政干部抓“三农”工作本领。
(二十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农村基层组织换届选举,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强农村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实施农村党员集中轮训计划。充实和稳定农村基层一线力量,公务员招录计划向县乡基层机关倾斜,原则上不得从县乡借调工作人员。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做好后备力量培养储备。健全村级议事协商机制程序,拓宽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渠道。严格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持续深化对村党组织巡察。
(二十七)改进农村工作方式方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自觉按规律办事。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用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完善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加强“一表通”数据共享和创新应用,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优化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聚焦重点任务,完善考核方式,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从农村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避免政策执行“一刀切”、层层加码。坚持问题导向、守正创新,坚持政策支持和改革创新并举,鼓励基层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充分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以优良作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锚定目标、砥砺奋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再上新台阶,朝着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扎实迈进。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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