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0〕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和全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近期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各地人社部门和技工院校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1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职责,制定周密方案,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部署做好学生资助各项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各技工院校要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大局观念,重点关注疫情严重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及时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体和生活情况,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等资助资金。

    二、全面依托信息系统做好学生学籍线上管理工作

    (二)提前部署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各地人社部门要根据本地疫情防控情况,统筹安排本地区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合理制定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学籍注册时限。要指导技工院校在做好防护、确保安全的同时,组织开展新生基本信息、学生监护人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工作。要按规定通过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和审核审批,确保学生学籍信息可通过技工院校学生学籍查询系统公开查询。

    (三)加强学生学籍规范化管理。各技工院校要将全日制学生学籍与非全日制学生学籍分别管理,不得为非全日制学生注册全日制学生学籍,不得虚假、重复注册学籍。对于休学、退学、转学、复学的学生,要在学生学籍异动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学籍异动处理。对个人和家庭信息发生变更的学生,要及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信息更新完善。

     (四)推动毕业证书信息可公开查询。各地人社部门要督促各技工院校在2020年春季学期结束前,对信息系统中达到(或超过)毕业时间的学生信息进行集中清理。通过信息系统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毕业证书,生成符合全国统一编码规则的毕业证书号码,进一步推动技工院校学生毕业证书信息可公开上网查询。

     三、全面落实好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政策

     (五)严格认定学生受助资格。各地人社部门要按照《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财教〔2018〕16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要求和本地区实施细则,严格开展免学费和助学金受助学生资格认定工作。非全日制学生和职业培训学员不得纳入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范围。

     (六)聚焦特困学生群体。各地人社部门和技工院校要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为特困学生优先申请资助,做到应助尽助。

     (七)规范开展资助申报审批工作。各地人社部门和技工院校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认真审核学生申报材料,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免学费和助学金受助资格申报、审核和审批工作,对于审核通过的受助学生名单要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要严格执行校长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保证每一名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的学生都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免学费和助学金受助资格为每学期申报一次,逾期不予补报。

     四、组织开展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八)做好2019—2020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各地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教财函〔2019〕104号)和今年工作要求,合理制定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指导技工院校按要求填报材料,规范评审程序,确保按时高效完成奖学金申报材料评审和上报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九)加大资助力度。各技工院校要及时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疫情影响的具体情况,要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实际需求,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从院校事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资助学生,采取减免学杂费或给予生活补助等方式,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

     (十)加大监管力度。各地人社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管和查处力度,对信息系统中技工院校提交的学生学籍修改频繁情况、大批量学籍异动情况、大龄学生申报免学费和助学金情况,要加大审查力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高监督质量和力度。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查处和反馈。

     (十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地人社部门和技工院校要在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开学初,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让就读技工院校的学生和家长全面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申报条件、审核流程以及补助资金发放方式等,要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谨防学生资助诈骗。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中职奖学金获奖学生的成长成才典型事迹,充分发挥获奖学生的模范带动作用,创造技能成才、资助育人的社会氛围。

     联 系 人:张俊华  李晶

     联系电话:(010)84208452  8420266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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