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十二项措施”为农民工血汗钱保驾护航

  (通讯员:孙亚红 童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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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相关安排部署,柞水县出台十二项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统筹协调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

  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公示栏、互联网等载体,深入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促使用工单位自觉守法,引导农民工依法合理维权。同时对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明确主体夯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建设主管部门监管主体责任,联席单位部门责任,积极协调处理欠薪和因欠薪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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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重源头堵塞漏洞。所有建设项目招投标和安排项目时,应审查有无拖欠工资证明,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不得参与竞标;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审查该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程款支付担保证明,无法提供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落实制度根治欠薪。 贯彻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施工过程结算制度、维权信息告示牌制度、施工许可证制度全覆盖。

  严惩欠薪恶意讨薪 。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加大对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行为查处打击力度,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责令限期支付,仍不支付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信用评价结果定为C级;进行联合惩戒,按照规定责令项目进行停工整顿。严禁采用不当方式讨薪,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于以讨要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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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处置欠薪舆情。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将舆情和信访件处置工作交办或者转办给相关主管部门,限期进行解决、快速妥善处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至县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严肃考核问责追责。对履行根治欠薪工作职责、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改正,对欠薪隐患、问题、舆情等处置不及时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主体责任人,提交相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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