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规模总体稳定 工资收入稳步增长——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之九

  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和社会稳定之基。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将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的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筑牢民生保障的信念不松动,积极探索和创新推动就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突出重点群体帮扶、统筹科学精准施策。全省就业规模总体保持稳定、重点群体就业保障力度提升,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渠道持续拓宽、工资收入不断增长,民生福祉显著改善。

  就业规模总体稳定 工资收入稳步增长

  一:就业规模总体稳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全面落实国家6方面33条政策措施和省6方面39条政策措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将稳就业摆在首要位置,就业规模总体保持稳定。2013-2021年全省年均就业人数超过2100万人,2019年达到顶峰2114万人,就业规模持续稳定增长。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2021年全省就业人数略有回落,省委、省政府及时推出减负稳岗扩就业的针对性措施,强化政策、项目、市场、服务效应,2021年就业人数保持在2091万人,与2012年就业人数相当,在严峻的防疫形势下仍然保持了稳定的就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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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2012-2021年陕西省就业人数


  2013-2021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401.55万人,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1%-3.63%的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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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2012-2021年陕西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和登记失业率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平稳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岗位供给、招聘服务、困难帮扶等力度,出台多项政策保障高校应届生就业。2012-2021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由29.5万人增长到33.3万人,增长了12.9%。在高校毕业生数量持续增加的情况下,陕西省通过组合施策,精准施策,有力保障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稳定。2021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达到86.98%,65.66%的毕业生在陕就业。其中,5.2万家庭困难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为88.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

  三:农民工就业保持稳定

  2012-2021年,全省农民工总量基本呈现不断增加的态势,全省农民工数量由662.9万人增加到783.7万人,增长了18.2%。陕西省通过释放经济发展潜力,吸引大量农民工省内回流,省内农民工比例由2012年的75.1%上升到2020年的80.8%。2021年,省内农民工比例较2020年回落1个百分点,但省内农民工数量已超过疫情前水平,创历史新高。伴随着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第三产业迅速发展,在就业结构上,陕西农民工在第二、三产业中的就业分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全省农民工就业从以第二产业的制造业、建筑业为主体逐渐向第三产业的快递、家政服务、农村电商等行业集中。2021年全省农民工从事第三产业比重为57.5%,比2012年的48.9%,增加8.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已经成为吸纳全省农民工就业最多的产业。

  就业结构不断优化 就业渠道持续拓宽

  一:就业结构更加合理

  经济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推动着就业结构的优化改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第三产业蓬勃发展,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带动和助推就业人员快速增加,调整产业结构与促进就业转型。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增加,分别由2012年的302万人和465万人,增加到2021年的444万人和1036万人,年均分别增长4.4%和9.3%,全省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减少,由2012年的809万人减少到2021年的611万人,年均下降3.1%。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比重由2012年的51.3:19.2:29.5调整为2021年的29.2:21.2:49.5,第一产业下降22.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所占比重分别上升2.1个和20个百分点,就业呈现稳定的“三、一、二”格局,第三产业成为吸纳就业的主体,就业结构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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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2012年和2021年三产就业人数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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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城乡就业结构更加协调

  城镇化持续推进为城镇劳动力市场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城镇就业人口比重持续上升。2021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63.6%,较2012年提高13.9个百分点。随着全省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吸纳就业能力的不断增强,城乡就业结构明显改善。2021年,全省城镇就业人员1253万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为59.9%,比2012年提高23.5个百分点,乡村就业人员838万人,占比由2012年的63.6%下降到2021年的40.1%,城乡就业结构更加协调。

  三:新兴行业就业人数迅速增长

  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引领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蓬勃发展,不仅成为拉动经济增长越来越重要的动力,而且创造了大量新职业新岗位。2021年,在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全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就业人员达到10.77万人,是2012年的2.41倍;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就业人员达到13.03万人,是2012年的1.67倍;金融业就业人员达到22.58万人,是2012年的1.54倍。与此同时,民生领域不断补齐短板,医疗、教育、交通运输等产业快速发展。2021年,在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卫生和社会工作就业人员达34.66万人,较2012年增长58.2%;教育就业人员达64.03万人,较2012年增长12.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就业人员达26.23万人,较2012年增长43%。

  四:非公经济就业吸纳能力增加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坚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通过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措施,大力推动“放管服”改革,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持续激活非公经济活力,全省非公有制企业数量不断增加,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员快速增长,就业吸纳能力逐步加强。2021年,以私营企业和城镇个体、外资经济为主的非公有制经济法人单位就业人数从2012年的362万人增加到2021年的1026万人,占全省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从2012年的47.5%提高到2021年的81.9%,增加了34.4个百分点。

  工资收入持续增长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一:居民收入持续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经济总体保持快速增长,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升,如期实现翻番目标,城乡收入相对差距逐步缩小,收入分配持续优化。2012-2021年,陕西地区生产总值翻番,由2012年的14142.41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29800.98亿元,年均增长8.6%;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0684元增长至28568元,年均增长11.5%,高于同期GDP年均增速2.9个百分点,我省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居民收入城乡差距逐步缩小。2012-2021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734元增长到40713元,年均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5763元增长至14745元,年均增长11%。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城镇居民收入,说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二:工资水平稳步增长

  陕西不断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从2012年的43073元提高到2021年的90996元,年均增长8.7%,年均增速最高的前三个行业分别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7%),建筑业(9.8%),制造业(9.7%)。其中,2021年非私营单位中有5个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超10万元,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92699元,采矿业120683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8877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8458元,金融业1126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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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4:2012-2021年陕西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

  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从2012年的22753元提高到2021年的52331元,年均增长9.7%,年均增速最高的前三个行业分别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4%),卫生和社会工作(11.9%)。其中,2021年私营单位中超过5万元的行业有10个,特别是4个行业年平均工资超过了6万元,分别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2255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64031元,采矿业63971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607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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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5:2012-2021年陕西省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

  稳就业始终是保障民生的首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就业工作取得一系列新成绩,为全省社会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但随着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外宏观经济环境不稳定和新冠疫情防控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今后的就业工作将会面临更多的困难,遇到新的挑战。因此,要综合研判、合理规划,坚持民生为本、就业优先,进行就业政策创新,促进更加充分的就业,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全力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提高人民福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陕西发布 2022-09-2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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