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人社局四举措扎实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

   为了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县人社局多措并举,真抓实干,认真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确保劳动监察力度不放松。

  举措一:加大宣传,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大力开展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监察员深入到各中小企业,尤其对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地处偏远乡(镇)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各类用人单位进行了检查,重点查看劳动合同的签订和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督促企业对已到期的劳动合同进行续签和补签,同时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举报投诉、就业信息等方面的服务。

  举措二:主动出击,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不定时抽查全县范围内建筑施工、餐饮和其它服务型企业,检查组深入基层企业检查职工花名册、考勤表、劳动合同签订(特别是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社会保险、工资支付、劳动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情况,检查农民工工资是否足额发放,及时纠正违法违规现象,提前为各用人单位打“预防针”,全力防止欠薪现象发生。

  举措三:强化巡查力度,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县人社局利用日常巡视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认真排摸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通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大排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检查行动,提前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对存在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予以处罚。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联合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及时依法行政处理。

    举措四:部门联动,严厉打击欠薪行为。人社部门会同城建、煤炭、水利等部门加强工资支付监察执法,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材料审查覆盖面,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受理和案件查处力度。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完善多部门联合治理机制。积极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发生责任人失联或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公安机关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案件通报及早介入,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有效防范欠薪逃匿和财产转移等行为。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和震慑恶意欠薪逃匿违法犯罪行为。(李楠  审核  李耀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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