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劳动监察大队多形式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引导劳资双方依法履行义务、维护权益,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近日,略阳县劳动监察大队采取多种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

  集中学习条例,提高履职能力。一是将《条例》列入各镇办、各成员单位重要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督促各工程施工企业主动学,深刻理解和把握《条例》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二是县住建、水利、交通等工程建设行业监管部门组织行业内在建工程项目三方负责人培训,逐条逐句,学习原文,全面准确理解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和制度内容,切实提升相关各方遵纪守法意识;三是县劳动监察机构全体人员采取个人学、集体学、研讨学等方式,全面学习领会《条例》内容,切实提升贯彻《条例》的履职能力。

  多种宣传形式,扩大普法范围。在大力普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媒体优势,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县人社局、司法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积极开展《条例》宣传活动,采取“报纸+网络+横幅标语+送法规到工地+以案释法”等多位一体的方式,适时开展“普法宣讲”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施工项目的项目部、施工现场张贴标语海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倡议书、一封信等方式,对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劳资人员、农民工等开展宣传教育,共发放宣传手册1000份,张贴宣传海报500份,《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300份;各镇(办)结合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调处工作,按照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通过以案释法、设置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送法下乡,开展《条例》普法宣传;要求窗口人员积极参与省市人社部门“业务练兵比武活动”和“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服务效能。略阳县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为契机,依法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缴存、维权信息公示牌等8项制度,做到在建项目全覆盖。进一步加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力度,充分发挥“12351”维权热线和职工帮扶服务中心平台作用,完善“工会+法院”、“工会+人社”调处机制,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援助。组织律师志愿者帮助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问题,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务。(辛昊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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