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劳动监察以案说法 员工企业双双知责

  (作者:魏永宏)

12.png

  “你们劳动监察是干啥吃的,公司现在不要我了,你们让公司现在来给我付钱。”面对情绪激动的来访者段某,扶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监察员采取先让座、倒水安抚方式缓解其烦躁的心情,然后和其聊天了解遇到的困难。

1.png

  2023年10月8日,段某通过网络平台入职扶风工业园区某公司从事电弧焊工作。入职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工作任务也无法适应劳动强度;公司与其沟通中产生隔阂。段某以《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为由,要求劳动监察责令用人单位立刻支付其工作18天的劳动报酬5100元。针对此情,监察员耐心向段某讲解劳动法相关条款。

  监察员联系公司负责人核查时得知:段某以熟练工入职,双方约定干满30天底薪8000元,加班费另计;因其未完成约定的工作时限,对其工资支付应双方协商。故该公司对其反映拖欠的5100元工资不认可;同时承诺在工资数目确定后,将在公司规定的支薪日期予以兑付。

44.png

  监察员将调查情况告知段某后,段某认为公司辞退自己的情形违反劳动合同法,应该支付其经济补偿。对此,监察员认为其属于劳动仲裁管辖范围(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及劳动报酬等发生的争议” ),并就其投诉的处理建议给予详细解释,获得段某的认可。

2.png

  随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该公司利用当天班余时间,就段某案以现场说法形式为30多名在岗员工开展了劳动法规专场培训会。对企业员工提出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及劳动安全等问题一一解答,受到了劳动者一致好评。

2.png

  此次以案说法,既是扶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落实“人社政策进园区”活动践行主题教育工作的一个缩影;又是落实“三个年”活动、为营造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贡献人社力量系列活动的一个侧影。


陕西城乡劳动就业报 刊 网.png

关注我们

网权声明 网站简介 网站纠错 互助互利 平台团队 平台联系 在线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