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晓雅)
日前,眉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用人单位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在向用人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这是眉县人社局率先主动落实“两书同达”工作机制要求,发出的首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
当前行政处罚结果都处于公开状态,行政处罚会作为不良信息记入行政处罚信息,并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示后,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银行信贷等方面都受一定影响。但企业对于“信用修复”政策知之甚少,未能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法治观念和执法为民服务理念,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眉县人社局按照 “谁处罚、谁告知”的实施原则,主动告知公示依据,告知涵盖修复时间,修复依据和修复路径在内的信用修复政策,提醒行政相对人及时履行法定义务,消除不良影响。
下一步,眉县人社局将持续落实“两书同达”工作机制,全方位宣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失信主体失信行为纠正和信用记录修复的指导,增强被处罚信用主体主动修复不良信用意识,促进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用工,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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