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三周年普法宣传活动

  (通讯员:王延磊  审核:赵涛涛 乔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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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响应省市“三个年”活动号召,构建全区和谐劳动关系。宝鸡市金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三周年普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采用设立展台和深入企业两种方式,为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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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5日,宝鸡市金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金台区市民中心广场设立展台,以悬挂宣传横幅、现场解答、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定点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农民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1300余册,并就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如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标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答,参与咨询人数达300余人次。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知晓率,增强农民工群体的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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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6日,金台区劳动监察大队深入用工企业,通过发放资料、现场讲解的方式,向施工企业负责人、劳资专管员等工程管理人员强调了诚信用工、依法用工的必要性,围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从工资拖欠预防和争议协调、保障沟通渠道等方面开展了普法宣传,并要求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工资保障金缴纳、用工实名制进场考勤管理、银行按月足额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自查。使企业进一步明白了规范日常工资支付和用工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根治欠薪工作常态化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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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宝鸡市金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自媒体平台等载体,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促使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工资支付法律责任。下一步,金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检查力度,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欠薪问题发生,同时督促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各项制度,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行为,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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