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率先将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纳入工伤保险 参保人数超2.8万,支付待遇超2000万元

  (通讯员:宝鸡市人社局 初审:央行 央通达 审编:杨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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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宝鸡市人社部门坚持以民生为本,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在校学生实习就业需求,在全省率先将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纳入工伤保险体系,通过“前端筑制度、中端扩覆盖、后端优服务”全链条举措,织密社会保障网,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截至2026年4月,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超龄人员达25351人、实习学生2847人,累计为338名工伤参保人员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036.16万元。

  试点先行,前端筑牢制度根基

  2021年8月,宝鸡市人社局依据陕西省人社厅相关批复精神,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宝鸡市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率先启动试点工作,比2025年1月全省正式推广实施提前3年多,成为全省该项工作的试点地和排头兵。

  试点过程中,市人社局坚持稳妥有序、制度统一原则,在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安全规范的前提下,科学规范参保范围、待遇标准等核心内容,在全市实现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水平、支付渠道“六统一”,为工作有序推进筑牢制度框架,也为全省政策落地提供了宝贵实践经验。

  根据《通知》规定,超龄人员指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65周岁的就业人员;实习学生指年满16周岁、由全日制学历教育院校安排实习的学生。用人单位可自愿为上述两类群体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个人无须缴费,全部由单位承担。此举从源头上减轻了劳动者和企业双方负担。

  精准发力,中端织密参保网络

  制度推行之初,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政策知晓率低、参保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宝鸡市、县(区)两级人社经办机构主动作为,开展“送政策、送培训、送服务”入企业活动,从保障劳动者权益、分散企业用工风险、促进安全生产等多维度引导企业主动参保。

  同时,依托人社官网、官微、政策宣传栏、业务工作群等平台,结合上门宣讲、实地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参保范围、参保方式、待遇标准等核心内容,确保政策宣传精准覆盖。针对工程建设项目重点群体、家政服务人员等重点对象,建立参保扩面资源库,组织政策宣传服务队常态化进园入企宣讲,推动工伤保险工作从“伤后保障”向“提前预防”转变。

  岐山县李某是此项政策的直接受益者。2022年5月,他在一家工业公司工作时发生事故,因公司已为其办理超龄人员工伤保险,当月即被认定为工伤,后续报销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4.2万元,并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49万元。“新制度既保障了职工权益,也帮我们小微企业分散了用工风险。”该企业负责人李宏忠表示。

  优化服务,后端提升保障效能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是市人社部门优化经办服务的核心目标。试点以来,市县经办机构持续优化经办流程,升级经办系统,实现参保登记全程线上办理。依托陕西政务服务网、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规范业务指南、减少证明材料,大幅缩短办结时限,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与满意度。

  在待遇落实方面,宝鸡市始终以保障工伤职工基本生活、医疗救治和功能康复为目标,严格待遇审核程序,严格落实发放标准,确保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同时,鼓励用人单位为超龄人员和实习人员购买补充工伤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分散企业用工风险,提高工伤职工保障水平。

  实习学生小李在宝鸡某公司实习期间,用人单位为其参加了工伤保险。遭遇工伤后,小李顺利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6900余元,目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相关待遇正在审核中。“实习期间能有工伤保险保障,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小李表示。

  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为338名工伤参保人员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036.16万元,其中医疗费497万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6.45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89.66万元,切实为参保群体撑起了“保障伞”。

  下一步,宝鸡市人社部门将持续以改革和数智赋能为引擎,打好政策宣传和精细服务“组合拳”,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提升经办服务质效,推动工伤保险向各类职业和城乡劳动者广覆盖,切实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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