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工伤保险扩面工作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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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洛南县好又多大型连锁商超为全体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并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截至目前,全县工伤保险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516个,参保人数3.1万人,工伤保险扩面工作持续推进,有力地维护了洛南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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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买工伤保险,节省了小钱,反而造成了更大的损失,真是得不偿失!”这是好又多商超管理人员了解了工伤保险政策后说的话。今年6月中旬,好又多商超3名管理人员前来工伤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咨询工伤保险政策事宜。交谈过程中,经办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商超有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由于商超还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政策规定,受伤职工的工伤赔偿金将全部由企业承担,包括医疗费、伤残费、护理费和误工费等共计十万余元。如果之前参加工伤保险,企业只用支付护理费和误工费,合计1万余元。听到解释后,企业负责人表示这对企业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经办中心工作人员告诉他,“工伤保险的宗旨就是为企业化解风险,为企业的平安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另一方面,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必须得到赔偿,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县域内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体职工或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全体职工均有依照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参保之后发生工伤事故,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赔偿;未参保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项目依法赔偿。紧接着业务经办人员又为他们耐心细致地讲解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并按照该企业实际情况为其核算工伤保险费用金额,动员并要求企业依法为全体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企业负责人表示已完全了解工伤保险政策,回去之后他们将筹措资金,尽快为企业全体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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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好又多大型连锁商超的参保,将带动洛南县更多商业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更大范围地保障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王晓文 贾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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