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唐毅 田赛虎 校审:赵艳)
按照商洛市商州区委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建立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财政缴纳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区人社局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激发村(社区)干部工作内生动力,充分调动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商州区城乡居保经办中心坚持“四项举措”落实2024年度在职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资金代缴工作任务。
成立领导机构。及时成立以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和各镇(街道)人社所长为成员的“在职村(社区)干部参加城乡居民集体补助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统筹协调推进,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各镇(街道)负责向区委组织部提供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名单,并于当年缴费结束后在城乡居保信息管理系统中申请集体补助;区城乡居保经办中心负责指导镇(街道)做实集体补助个人账户和补助对象审核工作,并与组织部做好资金对账和结算工作。各方全力配合、各司其职,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强化培训指导。中心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两个培训指导组,分批次深入镇(街道)和村(社区)对相关政策规定、人员范围、补助标准、业务经办、操作流程、特殊情况处理、注意事项等重点内容,进行详细宣传和指导,使基层业务人员和享受补助人员精准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程序,达到业务办理规范、操作程序统一、经办服务便捷的要求。
通力协作推进。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全面了解掌握工作中存在的堵点、盲区和死角,认真分析研判。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税务局和各镇(街道)人社所解决村(社区)干部基本信息不准确、财政资金不及时、政策宣传有偏差、信息处理不彻底、个人缴费标准不合规、工作进度迟缓等问题,强力推动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目前,2024年度在职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党支部副书记、村(居)委会副主任、村(居)委监督委员会主任等人员1391名,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财政补助资金417.3万元。已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相关规定做实个人账户,彻底解决在职村(社区)干部多年来养老问题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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