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马超)
"今年,村集体给我们每人补助了50块钱的养老保险费,现在的好政策真是越来越贴心了,我们以后养老心里更有底了。”近日,在汉中市略阳县乐素河镇瓦房村,村民徐雪萍对于村集体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新举措赞不绝口。
村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种创新性的筹资方式,旨在通过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村民提供实际补助,从而增加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资金积累,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增强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近年来,汉中市略阳县人社局全面贯彻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及正常调整机制,持续上调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有效提升了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发挥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兜底保障作用。同时,该局以社保领域集中整治为抓手,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积极探索建立“略阳模式”的集体补助机制。
为了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略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工作人员深入乡镇、村组进行专题调研和座谈,深入了解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及补助制度的可行性,并广泛听取乡镇、村(居)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略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详细规划了工作目标、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工作流程、资金来源以及具体的工作要求。
目前,该县已选定徐家坪镇朱儿坝村、接官亭镇亮马台村、乐素河镇瓦房村作为试点村。这三个试点村已经完成了关于资金来源、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的协商公示工作,截至目前已成功为727位村民补助共计36,350元,资金已经上缴财政专户,完成率居全市前列。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下一步,县人社局将继续以社保领域集中整治为契机,及时发现群众身边的办事难点、痛点与堵点,结合经办实际制定相应的暖心举措,为广大参保群众持之以恒办好事、办实事,让更多参保群众享受到政策实惠,不断提升广大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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