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属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扎实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79号)要求,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促进青年特别是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就业为目标,全面提供实名登记、职业指导、能力提升、招聘对接、困难帮扶、权益维护等就业服务,确保工作不断档、服务不断线,力争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二、行动主题

  服务不断线 攻坚促就业

  三、行动时间

  2026年7月-12月

  四、服务对象

  (一)202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五、工作措施

  (一)集中公布服务信息

  省人社厅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发布《青春有梦  就创启航——致陕西省2026届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及《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各市(区)要广泛运用各种媒介,集中发布公开信,推出就业创业政策、就业创业服务项目、服务机构目录、求助途径、招聘渠道“五个清单”,有效提升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求职指引和便利。要细化求职登记、失业登记、补贴申领、档案转递等经办服务,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提升办理效率。推行高效办成个人创业、员工录用、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等,让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享受便捷高效服务。(责任单位: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省社会保障局、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省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各市人社局)

  (二)及时建立实名台账

  1.建立2026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台账。省人社厅于7月中旬前分次对接省教育厅,获取我省2026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通过我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就业管理系统”)分发至各市(区)。人社部将于8月底前分批下发外省就学陕西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和求职登记小程序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通过我省就业管理系统直接分发至各市(区)。各市(区)要允许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并将以上人员全部纳入联系服务范围,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访谈、档案接收等方式,准确摸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就业需求、帮扶状态,形成2026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台账。(责任单位: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各市人社局)

  2.建立失业青年实名台账。各市(区)要依托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对辖区登记失业青年进行全面摸排,摸清个人信息、就业需求、帮扶状态,依托全省失业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失业青年实名台账。(责任单位:省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各市人社局)

  (三)全面落实就业帮扶

  各市(区)要对纳入实名台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集中开展帮扶,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完善就业去向核查机制,通过数据比对、劳动合同(就业协议)证明、电话回访、入户走访等方式,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的就业状态和服务提供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定期核查,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强化常住地就业公共服务责任,为求职的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均等化就业服务。(责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省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各市人社局)

  (四)增强求职就业能力

  各市(区)要实施青年技能提升行动,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根据就业意愿和产业发展特点,开发一批针对性强的培训项目,特别是先进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等领域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开发计划,面向产业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发一批高质量见习岗位,发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城乡社区开展岗位募集,推动全省开展大学生科技见习,帮助青年提升实践能力。组织就业实训活动,开展针对性“职业体验+就业指导”服务,通过短期跟岗锻炼,帮助青年融入职场、尽早就业。(责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各市人社局)

  (五)加密举办系列招聘

  按照2026年全国公共就业招聘专项活动安排,做强“乐业陕西‘就’在三秦”招聘活动品牌,加密招聘服务,接续举办百日千万招聘、全国城市联合招聘秋季专场、金秋招聘月、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等活动。鼓励举办区域化、专业化、小型化等“小而美”“专而精”的招聘活动,开展现场职业指导,支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求职招聘场景应用,加大直播带岗力度,提高招聘活动实效。西安、渭南、咸阳、宝鸡、榆林等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相对较多的市,每周至少组织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严格规范招聘活动各环节,严把企业准入和岗位审核关口,做实供需精准对接,防止招聘活动重形式、轻实效、走过场。(责任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各市人社局)

  (六)抓好困难兜底帮扶

  省人社厅将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方式,精准识别锁定帮扶对象,各市(区)要及时针对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开展就业帮扶。要组织党员干部、服务机构与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进行“一对一”结对,优先推送高质量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培训见习,优先提供职业指导。要组织专业力量对求职受挫、信心不足的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开展求职会诊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重树信心,尽早实现就业。(责任单位: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省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各市人社局)

  (七)讲好青年就业故事

  要积极传播青年就业正能量,组织开展“青年就业故事”征集活动及“平凡岗位精彩人生”优秀职场毕业生典型宣传。面向从事制造业、服务业、新兴产业、基层服务的青年,推出一批在各自行业领域爱岗敬业、辛勤劳动、技能报国的青年就业典型事例。通过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矩阵,广泛宣传服务重大战略、投身生产一线、主动创新创业、扎根城乡基层的青年就业故事,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树立就业择业新观念。(责任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宣传中心、各市人社局)

  (八)加强就业权益保障

  强化就业安全教育,组织劳动就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加大防电信诈骗宣传,及时发布招聘陷阱提示,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持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对虚假招聘、就业歧视、“培训贷”、“萝卜招聘”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保障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合法就业权益。(责任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劳动保障监察局、各市人社局 )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体现,细化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要求。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聚合政策服务资源,充分调动市场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积极性,推动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请各市(区)及时报送就业主管处(科)室工作人员联系表。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市(区)要聚焦行动主题,综合运用广播电视、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提高工作质效。

  (三)加强风险防范。各市(区)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火灾等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公共招聘活动现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要严把信息审核关,对参加各类招聘活动用人单位的资质和岗位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审核,坚决杜绝各类虚假信息。

  (四)加强跟踪调度。按照人社部工作要求,省人社厅自7月起,对各市(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请各市(区)于7月底前填报工作进展汇总表。今年继续实施省、市两级抽查通报机制,8月至11月实施周抽查制度,请各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每周四向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送抽查情况。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每期抽查西安市80人,其他市10人;各市(区)每期抽查各县(区)不少于5人。省人社厅将对工作推进慢,问题较多的市(区),加大抽查频次,开展工作督导。各市(区)要认真总结服务攻坚行动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底前报送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7月24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解读。

  第一问:这个通知的核心目标是什么?要解决什么问题?

  答:

  核心目标是确保就业服务不中断,全力帮助两类青年群体(202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者至少参与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简单来说,就是要托底。对于还没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政府要主动联系、提供帮助,不让他们处于“失联”或“无助”的状态,力争在今年年底前让每个人都有个着落(要么就业,要么在培训或见习)。

  第二问:这个行动主要针对哪些人?有时间限制吗?

  答:

  时间:从2026年7月到12月,为期半年。

  主要针对两类人:

  202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即今年毕业、但毕业时还没找到工作的陕西高校学生,以及陕西籍在外省读书回流的学生。

  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在人社部门登记过失业的年轻群体。

  第三问:作为毕业生,我能从哪里获得官方的帮助信息和政策指南?

  答:

  省人社厅会通过多渠道发布公开信和政策指南。作为求职者,您需要重点关注各市(区)发布的 “五个清单”。这五个清单是您的“求职地图”:

  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就业创业服务项目清单

  服务机构目录(去哪里办理业务)

  求助途径(遇到困难找谁)

  招聘渠道(去哪找工作)

  此外,办理求职登记、失业登记、补贴申领等流程会更加透明,推行“一件事”打包办,让您办事更便捷。

  第四问:政府怎么知道我还没就业,并主动联系我呢?

  答:

  政府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建立“帮扶台账”:

  信息对接:省人社厅会从教育厅获取省内高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也会接收人社部发来的外省就学的陕西生源信息。这些信息会分发到各市,再由工作人员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访谈、档案接收等方式核实情况。

  自主登记:您个人可以在户籍地、常住地或求职地进行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只要您登记了,就会被纳入服务范围。

  请注意:如果您符合条件,建议主动配合社区的摸查,或主动去常住地人社部门登记,以便尽早获得帮扶。

  第五问:被纳入“台账”后,我能享受到哪些具体的帮扶措施?

  答:

  一旦被纳入帮扶台账,您将获得 “1131” 式的基础服务,即至少:

  1次政策宣介(告诉您有什么政策)

  1次职业指导(帮您分析就业方向)

  3次岗位推介(给您推荐至少3个岗位)

  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帮您提升能力)

  同时,服务是动态跟踪的,政府会定期回访,并根据您就业状态的变化更新服务内容。非本地户籍的毕业生在常住地也能享受同样的服务。

  第六问:除了推荐工作,行动在提升我个人能力方面有什么安排?

  答:

  有,主要从“培训”和“见习”两方面着手:

  技能培训:针对先进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等热门领域开发培训项目,您参加培训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就业见习:政府会开发大量高质量的见习岗位(包括产业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事业单位等),并推动科技见习。您可以短期跟岗锻炼,积累实践经验,为正式入职铺路。

  第七问:招聘活动多吗?会不会只是走形式?

  答:

  活动密集且明确要求“实效”。行动期间会接续举办百日千万招聘、金秋招聘月等多场全国性活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

  针对西安、渭南、咸阳、宝鸡、榆林等毕业生较多的市,要求每周至少1场专业招聘,每月至少1场综合招聘。

  鼓励举办“小而美”“专而精”的招聘会。

  通知特别强调,严禁招聘活动重形式、轻实效、走过场,要求严把企业准入和岗位审核关。

  第八问:对于困难毕业生(如低保、残疾等),有什么特殊照顾吗?

  答:

  有兜底帮扶政策。

  精准识别:省人社厅会通过大数据比对锁定帮扶对象。

  “一对一”结对:党员干部或服务机构会与困难毕业生结对子,提供优先推送岗位、优先培训见习、优先职业指导。

  心理疏导:对于求职受挫、信心不足的,会组织专家进行“求职会诊”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重树信心。

  第九问:政府如何保障我们的就业权益,防止被骗?

  答:

  行动包含了就业权益保障的专项措施:

  强化安全教育:宣传防电信诈骗,发布“招聘陷阱”提示。

  严厉打击违规:重点整治虚假招聘、就业歧视、“培训贷”、“萝卜招聘” 等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畅通投诉渠道:如果您遇到侵权问题,可以方便地举报投诉。

  第十问:我是市(区)人社部门的工作人员,落实这个行动有哪些刚性要求?

  答:

  有四个方面的严格要求:

  组织领导:必须细化方案,压实责任,主动协调各部门。

  宣传引导:要求综合运用各类媒体扩大影响力,及时总结好经验。

  风险防范:谁主办谁负责,确保招聘活动现场安全,严查虚假信息。

  跟踪调度:省人社厅7月起开始调度工作进度。8月至11月实施周抽查制度(省级抽查西安80人,其他市10人;各市抽查每县区至少5人)。对工作推进慢的市,将加大抽查频次并督导。12月底前需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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