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陕政办发〔2023〕2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关于加快文旅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28日

  陕西省关于加快文旅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丰富优质文旅产品供给,释放文旅消费潜力,加快文旅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以文塑旅,厚植文化根基

  1.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等项目。深入实施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等重大项目,推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文物主题游径建设,积极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完善非遗保护制度体系,加强传统工艺保护传承,制定地方戏曲中长期发展规划,做强秦腔品牌。建设一批优秀文化传承基地、文化生态保护区、非遗在社区示范工程。办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和非遗购物节,推出“跟着文物去旅行”“跟着非遗去旅行”等系列活动。〔省文物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各市(区)政府配合〕

  2.扶持文艺精品创作展演。把“文学陕军”“长安画派”“西部影视”“陕西戏剧”“陕北民歌”等特色文化品牌更好融入文旅产品和服务。扶持一批弘扬主旋律、滋养大众心灵、具有陕西特色的文学、美术、影视、戏剧、音乐等精品力作,加强对剧本、编导、作曲等原创性、基础性环节和优秀创作人才的资助,对获得“五个一工程”“文华奖”“群星奖”“飞天奖”“金鹰奖”等国家级奖项的文艺作品创作单位给予奖励。搭建优秀作品多元传播展示平台,加强巡演展演,办好陕西省艺术节、中国秦腔优秀剧目会演等文艺展演活动,让更多文艺精品走进广大人民群众,努力实现作品价值与群众口碑相统一、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广电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市(区)政府配合〕

  3.推进红色基因传承。推广延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经验,支持建设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制定红色旅游提升方案,对红色旅游景区基础设施、研学旅游、教育培训、宣传推广、精品创作等予以重点支持。将延安精神、照金精神、南泥湾精神、张思德精神、西迁精神等融入旅游线路设计、展陈展示、讲解体验,持续提升13处国家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优化1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串联上海、嘉兴、井冈山、遵义等城市红色资源,联合开展红色旅游目的地营销。鼓励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拓展与红色旅游相关的业务,培育壮大一批以红色旅游为主营业务的市场主体。〔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牵头,各市(区)政府配合〕

  4.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逐步实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错时延时开放,打造文旅融合、主客共享的公共文化空间。加强文化数字化建设,深入推进“一云多端”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建设。广泛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创新办好品牌性群众文化活动,全面实施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行动。创建30-40个省级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80-100个示范乡镇(街道)。〔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物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市(区)政府配合〕

  二、深化融合,打造万亿级产业集群

  5.做精一批旅游景区。在3A级和4A级旅游景区中遴选培育对象,“一景区一方案”分批次有重点进行提升改造。支持有条件的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持续提升软硬件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力争到2026年,建成2-3家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新增2家5A级旅游景区,逐步实现5A级景区各市全覆盖。力争培育3-5家年接待游客1000万人次以上、 8-10家年接待游客500万人次以上的旅游景区(街区)。〔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文物局、省中医药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市(区)政府配合〕

  6.打造一批品牌旅游线路。更好发挥西安旅游辐射带动作用,推进跨区域旅游协作,推动全省景区景点串点成线,引导客源流向全省各地,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强旅游品牌线路推广,重点围绕节假日、寒暑期等时间节点,充分承接热门旅游目的地溢出效应,推出更多满足市场需求、富有陕西特色的旅游线路。丰富研学游、自驾游、生态游、避暑游、冰雪游、工业游、文化体验游、旅居度假游等业态,推广“三秦四季·跟着季节游陕西”“从秦岭到黄河边走边唱”“跟着唐诗游陕西”“城市巡游记”“车窗风景线”“最美旅游道”等主题线路。〔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局、省文物局、省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市(区)政府配合〕

  7.壮大文娱演艺产业。做强一批艺术团体,着力改善基层文艺单位创作、生产、演出条件。加快文艺演出院线建设,整合剧场和剧目资源,促进优质演艺资源共建共享。支持在景区景点开展驻场旅游演艺、流动性文艺演出、沉浸式演艺活动、非遗技艺展演。引导专业艺术团体与旅游企业合作,培育推广10个代表性精品旅游演艺项目。建设一批旅游演艺小镇、旅游演艺集聚区,建设西安中国演艺之都,引导戏剧节、音乐节、艺术节、动漫节、演唱会等业态健康发展,丰富“音乐+旅游”“演出+旅游”等业态。〔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牵头,各市(区)政府配合〕

  8.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创意研发,推出一批具有陕西符号的文化文物、戏剧、动漫游戏衍生品等文创产品和数字产品。丰富藤编、毛绒玩具、泥塑、剪纸等产品文化内涵,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建设,做大舞美道具、汉服制造等业态,做强产品设计、制造、营销、代理服务、品牌建设全产业链。〔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文物局、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政府配合〕

  9.建设一批商旅名街。积极创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区,打造一批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场景。创建10个国家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2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2个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20个文化产业示范基地、50条以上特色突出、商文旅融合的商旅名街、特色街区。做强陕菜品牌,推选一批具有地域标识和文化内涵的陕西风味美食,打造“寻味美食去旅行”品牌。〔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和各市(区)政府配合〕

  10.做强会展经济。推进商务、会议、展览、节事与旅游联动发展,自主培育和引进国内外大型会展品牌,提升会展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原则,提升欧亚经济论坛、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杨凌农高会等影响力,打造煤博会、钛博会、文博会等品牌展会。〔省商务厅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政府配合〕

  11.做大赛事经济。完善体育旅游产业链条,推进健身休闲、竞赛表演、户外运动与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引进和承办奥运会资格赛、单项世锦赛(世界杯)、全国总决赛等一批国际知名和国内顶级体育赛事,做强西安马拉松、中国台协杯全国斯诺克团体锦标赛、中国陕西街舞公开赛、滑雪公开赛等自主品牌赛事。各市(区)依托秦岭、黄河、渭河、汉江等资源,每年谋划举办不少于2项重大赛事活动。鼓励旅行社结合体育赛事活动设计开发体育旅游特色产品和线路,引导旅游企业推广体育赛事旅游,深化“跟着赛事去旅游”。规划建设一批健身步道、骑行绿道、体育公园等户外运动设施,支持各地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省体育局牵头,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和各市(区)政府配合〕

  12.有序发展出版印刷发行产业。提升编辑、出版、印刷、发行全产业链水平。实施“数字出版”战略,加快全流程数字化建设,鼓励实体书店与网上书店渠道融合发展。坚持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理念,壮大印刷包装产业。加强版权全链条保护,积极开展版权交易、知识付费服务模式。到2026年,建成3个以上西部一流的出版印刷发行产业基地(园区),形成3个特色鲜明的出版印刷发行产业集群,规模以上出版印刷发行企业达到320家以上。〔省委宣传部、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各市(区)政府配合〕

  13.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迭代升级乡村旅游标准,提升休闲农业、农家乐、乡村酒店、特色民宿、自驾露营等产品质量。支持乡村住宿业创新发展,培育打造“黄河民宿”“秦巴民宿”“窑洞民宿”等特色旅游民宿集群。鼓励丰富景观农业、农耕体验、休闲渔业、户外运动等业态,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实施动态管理,每年新增10个以上省级旅游特色名镇、15个以上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到2026年省级旅游特色名镇总数不低于200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总数不低于350个。〔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政府配合〕

  三、品牌引领,加强宣传推广

  14.合力打造文旅品牌。制定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方案,明确形象鲜明的主题宣传口号,设计特色突出的宣传标识,发布系列宣传产品。各市(区)政府统筹组织本地区文化和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工作,分年度、分季节、分时段开展系统性宣传推广活动。文化和旅游部门具体负责推广宣传工作,宣传、外事、广电、商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文物、机场、铁路等部门和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形成品牌推广合力。〔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办、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广电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林业局、省文物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市(区)政府配合〕

  15.加强国际交流互鉴。加强海外市场宣传推广和精准营销,加密重点客源国航班频次,提高签证办理效率,加大144小时过境免签、口岸签证等政策推介力度。完善入境旅游服务,提升入境游客持有效证件预订景区门票、车票、住宿登记和使用境外银行卡、外币兑换等便利化水平。争取中美旅游高层对话等国家重大外事文旅交流活动落户陕西,支持文化旅游企业、机构参加各类国际文化和旅游展会。加强与北京、上海等入境旅游枢纽城市合作,发挥世界城地组织亚太区旅游委员会、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东亚文化之都、欧亚经济论坛、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等平台作用,唱响“丝绸之路起点”“国风·秦韵”“兵马俑的故乡”等品牌,不断扩大陕西旅游国际影响力和美誉度。〔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办、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文物局、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国内交流合作。充分发挥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引导作用,积极利用各种新媒体传播平台,邀请陕籍名人、网红大咖等为陕西文化旅游代言。针对主要旅游客源地开展精准营销,加强与国内大型线上旅游运营商合作,建立陕西旅游品牌专区。实施“引客入陕”计划,与相邻8省(区)、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沿黄省(区)等开展结对互游、游客互送活动,探索互为旅游客源地和目的地的合作路径。推出文旅消费惠民政策,推广“文旅惠民卡(券)”“文旅护照”“旅游消费季”等做法,举办形式多样的旅游消费促进活动,研究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旅游包机、旅游专列、自驾游等专项奖励措施。〔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广电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市(区)政府配合〕

  四、夯实基础,提升服务水平

  17.加快智慧文旅建设。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酒店,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逐步实现5G网络全覆盖。优化升级陕西省文旅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逐步实现A级旅游景区客流、视频数据全部接入。加强文旅产业统计监测分析,建立文化和旅游部门与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统计、出入境等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推动利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旅游消费场所,打造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市(区)政府配合〕

  18.支持文旅项目建设。健全文旅重大项目“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动态管理机制,建设一批具有支撑、牵引作用的文旅产业和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以文脉、山脉、水脉、交通干线等为脉络,重点支持景区景点串连成线、旅游市场联合推广等项目。加快建设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陕西段)、秦岭国家公园。打造沿黄公路等一批自驾旅游环线,推进“大汉紫道”西汉帝陵文化长廊建设。合理规划建设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厕所、旅游风景道等旅游公共设施。〔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政府配合〕

  19.完善文旅交通设施。将机场、车站、主要旅游公路的旅游引导标识体系纳入城市道路、公路交通标识项目统一规划、设置和管理。加快建设“城市—城市、城市—景区、景区—景区”的快进慢游交通线,构建立体化公共交通网络。加强重点景区与机场、车站等重要枢纽的衔接,改善景区与干线公路及相邻景区通达条件,优先支持景区周边“四好农村路”建设,5A级景区、国家旅游度假区基本实现二级以上公路或城市道路全覆盖。加快府谷等支线机场建设,推进“高铁无轨站”“城市候机楼”建设,提升“行李直挂”“徒手旅行”等服务水平。尽快提升沿黄公路旅游交通设施,建设黄河旅游风景道。推广子午、高桥服务区等经验,实施一批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化改造提升工程。〔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等相关部门和各市(区)政府配合〕

  20.加强市场监管服务。优化景区管理,科学设置线上线下预约渠道,简化预约程序,延长热门景区景点开放时间,增加弹性供给,最大限度满足游客参观游览需求。加强导游队伍建设,规范导游执业行为,保障导游劳动报酬。完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持续开展监测评估和品牌建设,完善投诉反馈机制,畅通投诉渠道。推行“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员”制度,探索设立旅游服务质量奖。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法认定失信主体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倡导文明旅游。〔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文物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市(区)政府配合〕

  21.强化旅游安全管理。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健全文化和旅游、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文物等部门联动机制和安全综合监督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意识形态、自然生态、文化遗产等重点领域和交通、食品、卫生等重点环节安全。落实《陕西省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重点时段、重要节日、重要设施设备和重大活动的安全管理,提高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文物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市(区)政府配合〕

  五、加强统筹,完善保障措施

  22.强化组织实施。成立陕西省万亿级文旅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大统筹大联动大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共享的大文旅发展格局。健全督导评价机制、绩效考核机制,把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效作为评价各地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加强改革创新。推动国有景区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建立有利于专业化运营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文旅企业功能性重组,鼓励支持省属企业采取股权转让、划转、合作及委托经营等方式,加强旅游相关资源整合重组,通过增资、发债等方式做强做大龙头企业。深化文艺院团改革,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探索有利于创作生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舞台艺术佳作的激励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旅游产品创新、品牌创建、项目建设、宣传推广等,享受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设立秦创原文旅科技创新中心,支持利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孵化科技型文旅企业,对进驻秦创原的文旅企业优先给予项目资金支持。积极引进世界500强、中国旅游集团20强、全国文化企业30强企业来陕投资。〔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政府配合〕

  24.加大财税金融支持。落实好省财政厅等12部门印发的《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财税金融政策措施》,对成功上市的文旅企业、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和中国旅游集团20强的文旅企业按政策给予奖励。对文化和旅游领域获得国家级荣誉、发挥示范性作用的重点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依法支持旅游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住宿、会议、餐饮等项目。充分发挥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等作用,引导支持文旅企业设立子基金投资文旅产业。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文旅贷”等符合文旅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池,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产生损失的按风险补偿比例予以补偿。积极引导文旅企业用好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争取文旅领域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鼓励按规定发行信用类债券、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旅游企业盘活存量旅游项目与存量旅游资产。〔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政府配合〕

  25.优化用地政策。将重大文旅项目优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对符合相关规划的文旅项目,依法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土地供给,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依法依规发展文旅产业。文旅项目所需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供地,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方式保障。〔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有关部门和各市(区)政府配合〕

  26.强化人才保障。鼓励政府、企业和高校共建文旅人才培养培训联动机制,建设一批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进人社工作服务文旅产业园区和相关企业发展,加大领军人才培养扶持力度,切实发挥省级“六个一批”人才工程、“双百人才”扶持计划引领示范作用。设立名家工作室,建设文化和旅游高端智库。〔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政府配合〕

  附件:陕西省万亿级文旅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陕西省万亿级文旅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快推动文旅产业发展,聚力打造万亿级文旅产业集群,促进全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成立省万亿级文旅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一、工作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紧盯打造万亿级文旅产业集群目标,强化“大文旅”概念,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遵循市场规律,宜链则链、宜群则群、链群结合,推出更多高流量旅游目的地、优质旅游产品和精品旅游线路。加强政策引导,推进龙头企业培育和人才培养,整合各方面资源,强化交通、住宿、餐饮、购物等旅游基础服务设施保障,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加快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旅游产业体系。到2026年,力争全省文化旅游综合收入超过1万亿元、旅游人数超过9亿人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 晓 常务副省长

  徐明非 副省长

  副组长:谢 泱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鲍永能 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高 阳 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成 员:武勇超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广电局局长

  赵新勇 省发展改革委一级巡视员

  赵昶葆 省教育厅副厅长

  韩开兴 省科技厅副厅长

  黄新波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赵 鹏 省财政厅副厅长

  冯 涛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郝彦伟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胡汉利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杨文奇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王 韬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郭绍敏 省商务厅副厅长

  郑晓燕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韩绍安 省国资委副主任

  沈黎萍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范民康 省林业局副局长

  韩棚格 省广电局副局长

  张王平 省体育局副局长

  胡清升 省统计局副局长

  孙周勇 省文物局副局长

  张荣辉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主任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高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统筹协调跨部门、跨市(区)重要事项,督促重要事项、重要决策和重要项目落细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负责人由牵头单位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各市(区)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具体任务。

  (一)综合协调组。

  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主要任务:研究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工作计划等,汇总各工作组和各市(区)工作进展情况,对文旅产业发展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做好领导小组会议组织、信息发布等工作。

  (二)项目推进组。

  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主要任务: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四个一批”要求,围绕打造重点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旅游产品等重点任务,谋划实施一批具有支撑、牵引作用的旅游产业和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立完善推进清单和要素保障清单,抓好重点项目指导、协调、督导和服务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宣传营销推广组。

  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省文物局等配合。

  主要任务:整合全省文旅宣传营销推广资源,加大宣传和精准营销力度,精准分析客源数据,灵活调整营销策略,适时推出精准营销、利企惠民等措施,及时发布文旅消费指南,协调解决宣传营销推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四)要素保障组。

  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物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配合。

  主要任务:统筹各方资源,强化交通、住宿、餐饮、购物等基础设施保障,增加高质量文旅产品供给;强化土地、环评、能耗、财税、金融等要素保障,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其他事项

  (一)健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区)召开工作协调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区)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内部推进会。重要事项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报省政府审定。

  (二)完善机构设置。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各市(区)成立文旅产业发展工作专班,明确1名市级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负责对接和落实领导小组工作安排。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各市(区)每季度首月15日前报送本部门、本地区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省统计局于2月、5月、8月、11月的第10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统计数据,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分析后报领导小组。

  (四)强化督导服务。由综合协调组牵头,根据需要赴相关成员单位、市(区)开展现场办公,进行督导服务,对进度严重滞后的工作进行挂牌督办,协调解决、及时反馈存在的重大问题,必要时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报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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