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总工会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2023年陕西省职业技能竞赛赛事计划的通知

  陕人社函〔2023〕136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科技局、团市委,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企业、省属企业,行业组织,有关院校: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和造就大批高技能人才,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赛事计划

  2023年举办各类竞赛共96场231个职业(工种),其中,省级一类竞赛13场38个职业(工种),省级二类竞赛83场193个职业(工种)。

  二、参赛人员

  (一)人员范围。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中央驻陕企业的一线在职职工,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教师和学生。其中,职工类比赛参赛选手需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3年以上或从事本工种6年以上,新型职业或特殊工种在赛事通知中另行规定。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陕西省技术能手”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二)年龄范围。参赛选手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对高精尖缺新职业(工种),经主办单位同意,参赛选手年龄可适当放宽,最大不超过55周岁。

  (三)报名途径。按各赛项通知执行。

  三、竞赛标准设置

  (一)试题标准。省级一类竞赛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三级(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命题,省级二类竞赛按照三级(高级工)技术等级命题。主办单位可从国家题库中抽取相应等级标准的试题。

  (二)考试方式。比赛分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权重比为3:7。理论考试原则上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新型职业、设计类或多人赛的赛项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比赛规则。

  四、组织实施

  (一)主办单位责任。竞赛工作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有2个(含)以上主办单位的,第一个主办单位牵头负责。

  (二)分阶段组织。省级一类竞赛分选拔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选拔赛由市(区)、行业或大型企业集团组织,决赛由主办单位按规定组织;省级二类竞赛可由主办单位根据参赛人数,自行决定是否组织选拔赛。

  (三)技术规则。每项比赛由主办单位组建考评委员会,负责比赛方案、比赛试题、评分标准和比赛结果裁定等工作。考评委员会成员应从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相关行业企业的专家和高技能人才中聘请。

  (四)参赛程序。省级一类竞赛,单人赛制每个单位选派3名选手参赛,多人赛制(须2人以上合作的比赛)每个单位选派3组选手参赛。各工种均可派1名领队、1名技术指导带队。选拔赛选手超过100人的,最多不超过3组参加决赛。省级二类竞赛,参赛人数由主办单位参照一类竞赛确定。以个人身份参赛人员,根据赛项要求向竞赛主办单位报名参赛。

  五、奖励激励

  (一)晋升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规定名次的选手,由主办单位按规定办理晋升技能等级(资格)事宜。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可进行贯通。

  1.晋升技师或高级技师。以下选手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的,晋升高级技师。

  (1)省级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若某项比赛涵盖多行业、且必须进行分组赛,每个分组的第一名或第一名团队)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

  (2)省级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三人赛项第1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

  2.晋升高级工或技师。以下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的,晋升技师。

  (1)省级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且为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学生身份的选手。

  (2)省级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三人赛项第1名且为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学生身份的选手。

  未列入职业分类大典的,可按照相邻相近原则,对应到职业分类大典内职业(工种),按规定实施。

  (二)推荐授予荣誉称号。

  1.推荐授予“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省级一类竞赛决赛单人赛项第1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可推荐授予“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2.授予“陕西省技术能手”。获得省级一类竞赛,决赛单人赛项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获得省级二类竞赛,决赛单人赛项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三人赛项第1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陕西省技术能手”。

  (三)奖励单位和个人。

  对单位和工作人员,根据竞赛成绩给予以下奖励:

  1.省级一类竞赛,决赛获得团体总分前3名的单位,分别颁发团体金、银、铜奖。

  2.省级竞赛,组织严密的主办单位和个人,分别确定为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组织工作者,每个主办单位限申报1个单位、1名个人。

  六、工作要求

  (一)制定实施预案。各主办单位要科学制定卫生、防疫、安全应急等预案,健全机构,责任到人,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确保各项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做好宣传工作。各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竞赛活动的宣传推广,把竞赛宣传作为增强社会对技能人才认同的重要途径,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宣传工作。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比赛活动。

  (三)及时报送总结。各主办单位要合理安排赛事培训、练兵、选拔和决赛时间,确保各项比赛于10月底前完成。11月5日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纸质总结报告及附件5和附件7。

  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省人社厅:029-63915086  029-82233503(省技能鉴定指导中心)RSTZYNLJSC@163.com

  省总工会:029-87329842(传真)  j87329842@126.com

  附件:1.2023年陕西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计划表.doc

                   2.2023年陕西省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计划表.doc

                  3.2023年省级一类竞赛决赛参赛队报名表.doc

                  4.2023年省职业技能竞赛赛事考评委员会审核备案表.doc

                  5.2023年省级竞赛结果统计表.doc

                  6.2023年竞赛符合晋升职业资格(技能等级)选手统计表.doc

                  7.2023年申报“陕西省技术能手”人员名单.doc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总工会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共青团陕西省委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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