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陕教职办〔2022〕44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体系,优化培训基地布局,打造高水平、高层次“双师型”教师培训队伍,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职办〔2022〕38号),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陕西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省级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基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名额

  从省内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省级“双高计划”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中,计划遴选不超过10所院校为我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省级基地。支持申报范围内的院校牵头,联合省内优质企业进行联合申报,联合申报企业单位限1家。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级、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所在院校不再重复申报。

  二、遴选条件

  省级基地主要承担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省级培训项目,面向职业院校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开展职业教育教学理论及能力、专业(学科)理论及实践技能、教育教学管理知识及能力等方面培训。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承担职教师资培训、实训任务的场所及设施设备,有安全合格的食宿场地,能满足线上线下等不同形式的教学需要。具有和行业企业长期合作育人的实践经验,校校、校企合作基础好,合作学校或企业具有可供开展教学观摩演练、技术技能实训的良好条件,培训教学设施完备。

  (二)具有对接国家和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领域的骨干专业(省级以上品牌专业、重点专业、示范性专业等),专业水平在省内领先,特色鲜明,优势明显,有较强社会影响力。

  (三)具有健全的培训管理机构及从事培训管理的专(兼)职人员,教学组织、学员考核、培训登记、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等管理制度健全,培训绩效评估、效果跟踪反馈等机制完善,工作组织管理规范。

  (四)具有一支相对稳定、具备实际任课能力和培训经验、专业和年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专家团队数量充足、素质优良,教师队伍“双师型”教师比例较高,有一定数量的从行业或企业聘请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

  (五)具备现代化远程继续教育条件和多媒体设备,具有能满足培训需要的数字化资源(包括视频、文档、优质案例)。

  (六)具有三年以上行业企业相关培训经验,培训质量高、社会信誉好,具有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及时研发培训项目方案的能力。

  (七)普通本科高校应具有职业教育研究和实践基础,配备职业教育专门力量,近五年在职业教育领域获得省级及以上研究成果。

  三、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向省教育厅提交申报材料,于11月21日(星期一)前将申报公文(1份),《陕西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省级基地申报书》(见附件)、佐证材料各一式3份,报送至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评审认定。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和实地考察,遴选确定入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省级基地名单,并报教育部备案。

  四、联系方式

  (一)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联系人:滚多海 电话:029-88668625

  (二)省项目执行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

  罗栋 029-33153021,18291036688

  贾严鹏 029-33151518,13196300111

  电子信箱:sxgpb2017@163.com

  地址: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

  邮编:712000

  附件:陕西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省级基地申报书.docx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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