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抓好春季农业生产的通知

  陕政办函〔2022〕3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不误农时进一步抓好春季农业生产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5号)要求,扎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省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应,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小麦“一喷三防”。各地要紧盯小麦扬花、灌浆等关键生育期,以小麦条锈病为重点,兼顾蚜虫、赤霉病等其它病虫害防治,抓紧推进小麦“一喷三防”。要用足用好中央补助资金,加快拨付进度,必要时可采取后补助方式,确保“一喷三防”落地见效。对已拨付但尚未支出的省级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原则上全部用于小麦“一喷三防”。要充分发挥专业化服务组织作用,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统防引领、群防群控,力争增粒重、提单产。

  二、全力扩大春播面积。要进一步加强撂荒地整治和耕地统筹利用,尽快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确保资金发放到农民手里,全力扩大春播面积。关中、陕南地区要抓住底墒较好的有利时机,大力推广硬茬播种。渭北旱原地区要引导农民对老旧弃管果园退果还粮,推行果树幼园套种豆类、薯类。陕北沟坝地要提前覆膜保墒,种足种满春玉米、种好马铃薯。

  三、持续推广玉米增密度“5335”集成技术。要支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示范项目,提高种植密度、提升单产水平,关中灌区夏玉米达到5000株/亩以上,陕北、渭北旱原地区春玉米达到4500株/亩以上,陕北长城沿线风沙灌溉区春玉米达到5500株/亩以上。

  四、坚决落实大豆扩种任务。要把扩种大豆和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纳入重点工作范畴,因地制宜挖掘种植潜力,完善支持政策,用足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加大复合种植补贴和扩种大豆奖励力度,确保每亩150元的大豆套种补贴全部落实到户。陕南地区要重点推广马铃薯-玉米-大豆间作套种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渭北地区的果树大县要推广果园套种,陕北地区要重点推广果树幼园套种,榆林市要示范推广马铃薯-玉米宽幅间作。

  五、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各地要合理安排蔬菜熟期品种和上市茬口,扩大市场供给;指导养殖场(户)抓好春季疫病防控防治,切实抓好生猪生产。咸阳市、渭南市要加快推进改棚、改水、改土、提升机械化和智能化生产水平的“三改一提”模式。陕南、陕北地区要立足自身条件,在大中城市周边加快建设蔬菜基地。渭北北部地区要加快低质低效果园更新改造,推动苹果产业向最佳优生区聚集。

  六、统筹做好农资农机服务。要坚持农资供应周调度机制,及时搜集发布供求信息,加强供需调剂,着力解决好农资生产、运输、销售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农资运输,落实农资运输“绿色通道”,全力打通化肥等重要农资供应堵点、卡点,确保农资保通保畅总体平稳有序。要加强农资价格监管检查,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确保化肥等农资市场稳定、质量安全。要协调调配农机,及时检修调试农机具、发放跨区作业证和服务手册。

  七、科学推进防灾减灾。农业农村、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要建立健全会商研判机制,加强沟通协调,高效协调开展农业防灾减灾。各地要加大对抗旱保春播、抓田管保夏粮、生产基地设施建设、配套农机研发推广方面的资金投入,保障全年粮食再获丰收。对有灌溉条件的地区,要立即检修灌溉设施和渠系,保障抗旱应急用水;对无灌溉条件的旱作雨养区,要做好种子、化肥储备和农机具准备,确保完成春播面积任务。气象部门要抓住一切机会实施人工增雨,保障春播顺利进行。

  八、持续抓好农村疫情防控。要紧盯重点区域防输入,切实管好返乡人员等重点人群和集贸市场、商超等重点场所,发挥好农村卫生室的“哨点”作用,及时发现、处置突发情况。要广泛深入宣传疫情防控要求,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掌握防疫知识,及时接种疫苗,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席尽量不办”,自发做好个人防护。要分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禁以防控为由擅自设卡拦截、不让农民下地,确保农业生产正常开展。

  九、坚决抓好安全生产。各地要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要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基础,压紧压实地方属地责任和部门属事责任,扎实开展农机、渔业、农村能源、农药使用、畜禽屠宰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要抢抓汛前“窗口期”,加快水毁工程修复,组织对病险水库、在建已建水利工程、堤防水闸等重点部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度汛。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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