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保安员职业实行全省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陕职鉴发〔2019〕4号)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保安员职业实行全省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陕职鉴发〔2019〕4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属统考报名机构:

  为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保安员职业资格鉴定质量,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5月份起保安员职业资格开始试点鉴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等级

  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高级保安员。

  二、鉴定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限:4月10日零时起至5月10日24时止。

  (2)准考证打印:5月20日至25日

  (3)考试时间: 5月25日

  (4)考试地点:西安市区(见准考证)

  (5)成绩查询:6月10日至6月21日

  (6)资质审核:6月10日至6月21日,工作日审核。

  (7)资质审核地址: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审核管理部。

  三、申报条件

  1、初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保安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

  2、中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3)愿意从事本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

  (4)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高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保安专业大专学历。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四、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的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现场操作等方式(考评项目考前在陕西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官网发布),由省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五、鉴定费标准

  初级保安员250元,中级保安员300元,高级保安员350元。考生鉴定费通过网上报名由省中心统一收取。

  六、试点报名机构

  首批试点单位陕西蓝盾安保职业技能鉴定站。

  七、报考流程

  保安员职业鉴定采用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成绩合格接受资格审核的考务流程。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网(/)首页,先认真阅读首页“通知公告”栏的试点通知等相关信息,后在首页“办事服务”中依次选择点击“网上办事”、“人才队伍”、“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注册、登录、报名,选择报考职业级别。

  2、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选择报名条件,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近期照片;照片尺寸不低于290×400,不超过20KB,照片格式*.jpg;*.jpeg;*.gif;*.png。

  3、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网上报名步骤完成,报名成功。如不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报名成功后,于考试前5个工作日开始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网“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网上报名”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助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在成绩公布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复核申请。

  6、报考人员查询成绩合格的,持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考生资质审核表》及所选择的报名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接受资格审查。

  7、除明确要求参加晋级培训合格后再行报考的职业级别外,报考其它职业级别的考生可自由选择是否参加考前培训,报名机构不得强行要求考生参加考前培训,阻碍考生报考,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8、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第十六条规定:“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省中心审核管理部电话:029-82233502

  考务管理部电话:029-82233390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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