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职业资格证书开展邮寄方式等问题的通知(陕职鉴发〔2018年〕8号)

  各市(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现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关于申领职业资格证书。凡申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在报名时,要求考核合格后鉴定机构邮寄证书者,鉴定机构须按照本人提供地址进行邮寄。

  2、关于提供毕业证书的问题。申请报名时,个人不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由鉴定机构在教育部、人社部官方网站查询核实个人信息,并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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