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民生领域 守好群众“钱袋子”

  (作者:杨永忠  初审:陕城宣   二审:央行 央通达 终审:杨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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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党中央就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明确从今年7月开始,利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联系民生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的重要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紧密结合职能职责,将治理和打击重点对准劳动用工、社保基金、人力资源市场等民生关键领域,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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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瞄准欠薪顽疾,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根治欠薪是人社领域扫黑除恶的重中之重。此次专项斗争明确将“劳务碰瓷”列为十类新型黑恶犯罪之一进行精准打击。所谓“劳务碰瓷”,是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投诉举报等方式,向用工主体索要钱财。

  各地人社部门已将欠薪治理作为重要突破口,统筹推进根治欠薪、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健全风险源头防控机制,稳妥处置各类劳资矛盾。同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对政府国企项目欠薪等重点问题,以攻坚决战之势推动各类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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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指社保欺诈,坚决守好群众“养老钱”“保命钱”

  社保基金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人社部门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社保领域欺诈骗保违法行为,从严惩处各类违法违规主体。根据各地已公布的打击范围,重点治理以下三类行为:

  一是中介机构违规牟利、代办社保业务。 包括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等中介机构招揽、组织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补缴养老保险、以挂靠方式代缴社保;组织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参保缴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以“代办失业保险”为名协助他人虚构失业事实、伪造材料违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等。

  二是用人单位违规协助参保骗保。 包括为非本单位职工违规参保,协助灵活就业人员虚构劳动关系参保缴费,为无实际用工关系的外地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等行为。

  三是个人欺诈参保、违规领取社保待遇。 包括伪造档案、身份证件,虚构个人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违规参保或补缴;隐瞒服刑、死亡等信息违规或重复领取社保待遇等。

  对涉嫌欺诈骗保的,将依据《社会保险法》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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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治人力资源市场乱象,铲除“黑职介”滋生土壤

  人社部门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重点清理整顿“黑职介”、虚假招聘、非法劳务派遣、“招转培(贷)”欺诈以及就业歧视等破坏公平就业环境的违法行为。

  其中,“招转培(贷)”欺诈是重点打击对象——即以招聘为名诱骗求职者参与付费培训的乱象。此外,网络“黑中介”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也是此次整治的重点。各地人社部门通过“送法入企”、普法惠民等活动,深入企业、工程项目建筑工地开展“面对面”普法宣讲,紧扣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权益维护等人社领域关键事项,讲解涉黑涉恶风险防范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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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畅通举报渠道,发动群众参与监督

  为深入推进人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地人社部门已向社会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整治规范滋生黑恶犯罪的行业乱象。人社部门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共同筑牢防黑恶势力渗透的法治屏障。

  党中央部署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将以“准、稳、狠”的工作要求,持续发力、靶向攻坚,在根治欠薪、打击欺诈骗保、整治人力资源市场乱象等方面狠下功夫,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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