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人社局“四把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近年来,柞水县人社局坚持压实市场主体责任,重抓过程管理,严把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四道关口”,一个项目一个项目逐个过关,做到早发现、早规范、早处理,力争把欠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严把工程开工关。一是严格设置开工前置条件,把实名制系统、工资专户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八项制度”列为批准开工建设必备条件;二是严格审核“无拖欠工资证明”,凡参加各类招投标的企业,招投标部门将“无拖欠工资证明”列为必备材料。劳动监察大队在出具“无拖欠工资证明”前,对该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单位,一律不予出具“无拖欠工资证明”。

  严把工资支付关。一是抓按月审查机制。劳务公司每月按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报考勤记录、工资表,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查核定工资数额是否准确,并对农民工随机电话抽查访谈,确保工资按时发放。二是抓实工资发放。县劳动监察大队要求每个项目每月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工人工资,每月安排专人在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系统上对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审核。三是发挥部门合力。人社、住建、水利等部门抽调骨干力量定期巡查,及时、高效、便捷办理欠薪案件。劳动监察大队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快立案、快查处,做到最短时间结案,最快速度为民工讨回工资。

  严把责任追究关。为压实工程项目单位工资支付责任,县治欠领导小组及时印发《柞水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方案》,为相关责任单位划定红线。对项目建设单位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下发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县劳动监察大队。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欠薪的,实行“累进追究”:欠薪10人以下,约谈法人;欠薪10人到30人,通报批评,记入信用档案,并在诚信等级评价中扣除相应的分数;欠薪30人以上,限制市场准入,实施联合惩戒。

  严把舆情引导关。针对当前互联网舆情多、传播快、影响大的特点,县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建立欠薪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密切关注互联网欠薪舆情,发现欠薪敏感舆情,立即查准消息源,核实事实真相,新闻媒体正面发布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舆论主动权,防止出现恶意炒作。(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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