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组织召开2022年度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养老保险费政策宣讲会

  政策宣讲进企业  助企纾困“零距离”

——宝鸡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组织召开2022年度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养老保险费政策宣讲会

  为切实缓解特困行业缴费负担,做好我市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实际行动支持市场主体平稳运行、保持就业稳定。5月25日,宝鸡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召开2022年度市属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养老保险费政策宣讲会。会议由副处长孙鹤飞主持,业务受理科科长李斌、综合业务科科长张伟、业务受理科成员与符合缓缴条件企业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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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孙鹤飞全方位纵深解读《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文件内容。随后,李斌对简化经办流程、创新服务渠道,免填表、免证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线上线下“一键即享”缓缴政策进行详细的讲解,主要围绕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适用范围、实施期限、办理流程、资格认定、补缴费款、待遇处理等政策展开讲解。他强调,若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缓缴期间,如发生职工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申请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事项,由参保单位将缓缴的养老保险费为职工一次性足额缴纳,职工即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或办理关系转移手续。

  最后,李斌和张伟结合缓缴政策,有针对性的对符合政策的121户企业业务人员开展一对一、点对点政策辅导,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现场答疑解惑,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同时加快办理进度,确保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快享,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实事办实,服务做优,切实提高参保企业满意度。

  宝鸡市养老保险经办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简化办事流程,推行“网上办”不见面服务方式,确保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落实落细,为市场主体减负增效,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何烨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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