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贯彻学习新《工会法》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

  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新《工会法》,明确工会工作职责,提高工作质量,2月14日上午,镇安县总工会召开新《工会法》专题学习会议,会议由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张家升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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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新《工会法》的学习,使大家进一步明确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其一,工会基本职责的修改,实现了与《劳动合同法》的有效衔接,它完善了工会依法参与研究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的职能。在新《工会法》第六条增加规定:“(工会)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与原有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并列,共同构成了我国企业民主管理的完整体系。其二,工会基本职责的修改,完善了有关工会监督集体合同履行的规定。新《工会法》第六条增加规定:“(工会)推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职工劳动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与《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规定是一致的,有利于监督用人单位落实集体合同制度,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其三,工会基本职责的修改,提升了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群众的质量。工会组织需要建立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关心职工从细微处落地,切实帮助职工解决困难。

  会后,常务副主席张家升还就贯彻好新《工会法》提出了两点要求:一要注重深化认识,增强工会工作的责任感和引领职工群众的影响力。提高政治自觉和政治站位,切实发挥好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履行工会团结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履行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之职责。二要注重深度宣传,提高新《工会法》的知晓率和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迅速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宣传阵地,采取主题宣传、知识竞答等多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引导职工群众学好、用好新《工会法》。(通讯员:辛恒卫 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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